一、管理傳染源
1、建立報告卡登記制度
2、隔離和消毒急性甲型肝炎的隔離期自發病之日起3周,乙型肝炎急性期最好隔離HBsAg陰轉。恢復期不陰轉者(按HBsAg攜帶者處理)定期隨訪。
3、對無症狀HBsAg攜帶者,進行隨訪,禁止獻血和從事托幼機構、食品行業的工作。應注意個人衛生,如不與他人共用修面用具等。
4、托幼機構內如發現急性病毒性肝炎,除患者需隔離外,還應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觀察期限甲型爲45天,乙型爲60天。
5、獻血員管理:獻血員應在每次獻血前檢測肝功能和用敏感的檢測方法(ELISA、RIA)檢查HBsAg,肝功能異常或HBsAg陽性者不得獻血。
二、切斷傳播途徑
1、加強衛生宣傳和健康教育,注意個人衛生,不食用生的或未煮熟的海產品(如毛蚶、蛤蜊等)。
2、加強飲食、環境衛生管理,對於從事公共衛生服務行業的用具如茶具、面具、面巾、美容美髮用具等,均應進行消毒處理。
3、防止醫源性傳播,各種醫療及預防注射均應實行一人一針一管,各種醫療器械用具應實行一人一用一消毒(如採血針、手術器械等)各醫院應建立專門的肝病專科門診,病房、病案、用具應單獨分開,防止院內交叉感染。
4、防止母嬰傳播,對於HBsAg(+)、HBeAg(+)者母親所生嬰兒,應在出生後立即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和乙型肝炎疫苗。
5、加強血液製品的管理,血及生物製品中若檢出HBsAg(+)者不得使用和出售。
6、托幼機構要建立切實可行的衛生制度,配備必要的消毒設備,實行一人一巾一杯制。按照國家規定,切實做好免疫接種工作。
三、保護易感人羣
1、在甲肝流行期間,嬰幼兒、學齡前兒童和其他高危人羣均應注射甲肝減毒活疫苗。
2、與甲肝患者密切接觸者應接種人血清或胎盤球蛋白以防止發病。
3、乙型肝炎疫苗主要用於阻斷母嬰傳播和新生兒預防接種,現我國已將其納入計劃免疫(EPI)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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