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肝炎出院標準 臨牀治癒應具備以下各條件:(1)隔離期滿(乙、丙、丁、庚不作此要求);(2)主要症狀消失;(3)肝脾恢復正常或明顯回縮,肝區無明顯壓痛或叩痛;(4)肝功能檢查恢復正常。
基本治癒標準 符合出院標準,隨訪半年無異常改變(乙型肝炎病人要求HBsAg陰轉)。
治癒標準 臨牀治癒各項標準隨訪1年無異常改變(乙型肝炎病人HBsAg陰轉)。
慢遷肝治癒標準 除隔離期外,同急性肝炎。
慢活肝好轉標準 (1)主要症狀消失;(2)肝脾腫大穩定不變,且無明顯壓痛及叩痛;(3)肝功能檢查正常或輕微異常;(4)病毒複製標誌消失。基本治癒標準 (1)自覺症狀消失;(2)肝臟腫大穩定不變或縮小,無叩痛及壓痛;(3)肝功能檢查正常;(4)雖HBsAg陽性而病毒複製標誌消失;(5)以上各項保持穩定1年以上。
治癒標準 同基本治癒標準,觀察兩年以上,乙型肝炎病人HBsAg陰性,病情持續穩定並能勝任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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