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了一件比較特別的案件:兩名女電梯工因喝下帶有迷藥的飲料而遭遇不測,而兩名20歲出頭的犯罪嫌疑人是從市面上購得此種藥物的。此種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的藥物是否允許在市面上出售?究竟有無相關部門對此進行管理?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調查。
冰紅茶放藥少女遭迷奸
經常見諸小報報端的迷藥被人們嗤之以鼻,但兩名色膽包天的不法之徒卻果真照搬小報上的故事,用他們購買的『淑女迷情粉』迷奸了兩名女電梯工。
今年21歲的男青年周某從安徽到北京打工,後來結識了從河北來京打工的22歲男青年孫某。兩人年齡相仿,均為初中文化程度,再加上經常在一起玩樂,馬上就成了『臭味相投』的朋友。因感覺生活空虛無聊,在低俗小報及黃色錄像的『熏陶』下,周某和孫某竟然對小報故事中的『迷藥』產生了興趣,便預謀用迷藥『玩一玩』。孫某在北京海淀區藍靛廠街一家性用品商店購買了兩包名為『淑女迷情粉』的迷藥,並摻入兩瓶冰紅茶中。2001年10月7日晚11時許,周某將世紀城大廈兩名年輕的女電梯工朱某某、周某某二人約至其位於海淀區世紀城地下室宿捨,讓兩個女孩喝下了含有藥物的冰紅茶。然後孫某和周某喪心病狂地將兩名女工強暴。事發後的10月12日,犯罪嫌疑人孫某、周某被抓獲歸案。
據悉,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周某、孫某以下迷藥的手段強奸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故起訴至海淀法院要求依法懲處二人。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擇日開庭審理。
從『西班牙蒼蠅水』到『少女之春』性藥特地注明『不易被人察覺』
據了解,該案犯罪嫌疑人是從北京市面上購得此種迷藥的。2月23日上午,記者來到犯罪嫌疑人孫某購買『淑女迷情粉』的北京海淀區藍靛廠附近地區進行調查。這條街上各種商店鱗次櫛比,其中也暗藏著幾家沒有店名招牌卻出售性用品的小店。在一家門口立著成人用品廣告燈箱的小店裡,記者看到櫃臺裡擺放著名為『泰國粉』、『狂情』等標明『女用』的性藥,價錢均在數十元左右。店主介紹,這些藥無色無味,放在飲料中喝下,根本感覺不出來。在另一家成人用品小店,一位看店的女孩告知,沒有『淑女迷情粉』,但有『泰國粉』,賣得特好。她推銷道:『這種藥是進口藥,60元一盒,發作時間很快。還有國產的,只賣20多元錢。』記者問:『吃藥後人的神志是否清醒?』女孩說:『不知道。』
記者發現這些藥物均沒有廠名、廠址,也沒有藥物管理部門的批准文號和生產日期。當向店主詢問這些藥是否允許出售時,店主都表示,一直這樣賣,從沒有人管。
在另一家小店,記者終於問出該處確有『淑女迷情粉』出售過。店主說,『淑女迷情粉』以前有,現在不賣了。他警覺地看著記者說:『「泰國粉」以前也有,但現在沒有。』記者問他這些藥的效果如何,他略帶掩飾地說,任何藥的效果都不能像電視片裡演的那樣,如果藥效太大,肯定國家不讓賣,我們也不敢賣。
記者又暗訪了市內的幾家性用品商店,發現個別小店沒有在明顯地方擺放性藥,但在購買者的要求下會從隱蔽處拿出來。在西直門外大街的一家性用品店,聽說要買藥,店主從櫃臺後拿出一小盒價格為260元、全是英文說明的瓶裝『西班牙蒼蠅水』,極力推薦道:『這是從德國進口的。』在這瓶『蒼蠅水』包裝上沒有中文說明,更沒有批准文號。店主又拿出一個紙包裝的白色藥粉,介紹這藥叫『少女之春』。藥包裝上面寫著『經銷商不承擔法律責任』,能用一兩次,放進飲料裡無色無味。
這種藥是國家允許在市面上出售的藥物嗎?在位於西城區西四大街一家國有正規藥店裡,記者沒有發現上述的任何一種性藥。售貨員對記者說,我們藥店從來不出售那些藥,那是國家禁止出售的,像『偉哥』一類的藥,國家規定是處方藥,要憑醫生處方在醫院裡購買。
在網上搜尋時記者發現,明目張膽出售『泰國粉』、『西班牙蒼蠅水』等性藥的網上商店很容易就可找到。一家打出『先付貨後付款』的網上商城竟有多達36種女用性藥,價格從千元至百元之間不等,幾乎每種藥都說明可加入飲料中服用,且無色無味,甚至注明『不易被人察覺』,不少藥物後面特意加上『不得用於他途』、『一經售出,有關法律責任於本店無關』、『本品一經售出,經銷商不負法律責任!』等字樣。
違禁性藥很容易購到青少年極易受危害
違禁藥既然在市面上如此容易購買到,那麼不法分子利用此種藥物進行犯罪就不足為奇了。雖然使用藥物進行犯罪不是新鮮事,但據了解,近年來社會上出現一種新現象:由於很容易購買到藥物,一些地區的青少年在港臺不良文化的熏染下,使用性藥進行犯罪的現象越來越突出。
去年11月,四川一家新聞媒體報出一則新聞:一名16歲的男孩為讓自己暗戀的女同學喜歡自己,竟然從個體藥店買來『春藥』,悄悄放進女同學的飲料中,幸好家長及時趕回,纔避免了一場不測。據報道說,2001年11月18日,16歲女孩芹芹將十來個同學約到家裡慶賀生日,當芹芹喝了一杯同學為她倒的飲料後,感到心跳加快,臉紅燥熱。幸好家長恰在此時回家,這纔避免了一場不測。過後經醫生診斷,芹芹服用了含催情激素的藥物所致。在追查原因時,芹芹的一位男同學交待出其中隱情:他為了讓芹芹『喜歡』上自己,將『藥』放進了芹芹的飲料中。當追究『春藥』來自何方時,男孩說是從街上一藥店買來的。
還有更匪夷所思的,去年8月新疆一名開美發店的19歲女青年張某因為嫉妒別人生意紅火,竟將『春藥』投進一家美發店的飲水機裡。結果造成女店主給顧客理發時,技術失誤,將顧客的發型理壞,顧客生氣離去。張某准備第二次放藥時,被店主發現,將其扭送至派出所。
『萬艾可』要憑處方購買國家明令禁止生產銷售春藥
據有關專家介紹,性藥中的『春藥』是國家明令禁止生產和銷售的,而且這類藥打破了生理規律,對身體有害無益。北京醫院男性科的一位專家告訴記者,目前在正規途徑是購買不到此種藥物的,是禁止出售的,目前此種藥物僅在國外臨床觀察中使用。有關醫學專家介紹,這種藥多含有激素,未成年人服用後極易誘發犯罪。此外,這類藥品對身體有明顯副作用,可導致內分泌失調和早熟,長期服用,易引起癌變,加快人體衰老。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人士說,這種『藥』是不是藥品,僅憑外包裝還很難判斷。據介紹,如果藥品沒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批准文號,就屬於假藥,應予查處。另外進口藥品都必須經過國家藥監局的批准注冊以及口岸所的檢驗合格報告,商家應持有注冊證、檢驗合格報告復印件並加蓋經銷單位公章。此外,按照藥品管理法規定,開辦藥店必須經有關部門審查同意,經衛生部門審核批准,並發給『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無該證的工商部門不得發給營業執照。
據了解,目前藥品管理法只將『麻醉、精神、毒性、放射性藥品』作為特殊藥品進行管理,而對性藥沒有明確的管理辦法,因此還沒有措施對其進行嚴格管理。有關人士認為,這類增強性功能的藥品,只要有藥效說明,就應被視為藥物,應該得到藥物管理部門的批准,如果沒有批准在市面出售,就不能擅自向顧客進行推銷。如『萬艾可』(即『偉哥』)等藥,國家已明確規定要憑處方購買。
另據了解,海外地區已經發現某些性藥(又稱為迷奸藥)實際含有毒品成分,被人體吸收後令人產生吸毒狀態,例如醉酒迷糊、瞌睡、不能動彈、大小便失禁、嘔吐等,若過量服用會引起中毒甚至死亡。如一種在70多個國家和地區銷售的名為『FM2』的安眠鎮靜劑,由於此藥可迅速融於水中,無色無味,心懷不軌者用於加進飲品中,可令女性迅速陷入酣睡8小時,從而進行侵犯,故在美國被形容為最惡劣的犯罪工具。該藥屬於中樞神經抑制劑,常見形態為液體或粉末,融於飲料中無色無味。一些國家的管理部門已發出警告呼吁人們小心購買,並列為危險藥物嚴加管制,並考慮制定條例禁止使用。海外醫學界人士指出,迷藥受害者就醫佔毒物科比例不斷增加,因此有必要向社會敲響警鍾。(本報記者王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