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的兒子在美國上小學四年級時,學校規定,凡是學生在學校一天內連續3次挨批評,老師就必須給孩子家長打一次電話。
有段時間,兒子同一個實習老師較上了勁兒。結果,家裏幾乎天天接到老師的電話。
學校這一招是用來對付那些任意放縱自己孩子的美國父母的。
而我們常常就“過度反應”了。爲此,孩子沒少挨責罵。直到我找到學校,同老師交談,才發現這不過是學校的一個新規定。其實,孩子也沒什麼大錯,不過是見來了個年輕的新老師,故意搞出點小名堂來氣一氣她。老師也被這個新規定支得團團轉,每天下了課就忙着給學生家長打電話。
說起懲罰的形式來,最有意思的莫過於“罰站”啦。對許多孩子來說,上課的時間挨罰站,關係不是太大。孩子們最怕的是課外活動的時候挨罰站,不僅不能玩,還要站着看別人玩,而且站的姿勢是有規定的。孩子們站得歪七歪八的,看來老師並不強調被罰者的上身不準動。但是個個都是腳跟靠着牆根的。由於是面朝着運動場,可以看到孩子們有作鬼臉的,有大聲同朋友打招呼的,還有乘老師不注意伸腳伸手捅一下旁邊人的。看起來個個精神煥發,沒有一個面帶愧色。看那神色,就像是一夥隨時準備上場的替補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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