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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提倡的口號是:培養一個完整的人。因爲孩子是一個活潑的、完整的人。德國幼兒教育的特色是把教育的責任歸之於父母。認爲嬰幼兒階段父母是家庭教育的主人。
德國憲法明文規定:教養兒童是父母的自然權力和義務。政府對幼兒教育站在輔助的立場。真正擔任教育責任的是父母。幼兒教育是社會教育的一部分,還未納入學校教育系統,由少年軍領導管理。他們認爲:
1、孩子是一個人,但他需要時間去發展成爲一個人;
2、孩子是一個歷史的人,他總是出生在某個空間,社會的某個階層以及某個時代背景,他還面對未來不斷變化的歷史;
3、孩子是生活在一個與他互動的社會空間,他需要與同伴、成人、社區以及鄉土文化建立各種各樣的關係(非常重視幼兒的社會性);
4、強調孩子生活在一個與他息息相關的生態環境中,海水、太陽、石子、樹林、沙子等等都是他所要探索和利用的(所以很重視孩子發展與自然、社會的關係);
德國的幼兒教育突出的有兩點:
1、家長是教育的主人;
2、孩子就是孩子,幼兒園是孩子發展的地方,要對孩子提供幫助,支持、鼓勵,引導孩子用自已的方式來獲得自我發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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