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東城法院對引來社會高度關注的“病人家屬涉嫌傷害協和醫院醫生案”作出一審判決,高尚被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賠償協和醫院王任直醫生醫療、誤工等費用2萬餘元。
宣判後,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在接受採訪時說,對於此前人們對此案提出的種種質疑,都是高尚辯護人根據高尚當庭供述推測出來的,沒有任何依據。根據案發時常理推斷及證人證言,高尚傷害對方的故意行爲是存在的。昨天來旁聽此案的市政協委員代表告訴記者,她將就此案繼續向上級法院提出監督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