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醫患關係早已勢成水火,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倒置是火上澆油。事實果真如此?9日,浙江省醫師協會和杭州、寧波20多家醫院的相關負責人,及法官、律師共40多人,爲此聚在了一起。
省醫師協會祕書長周鬱鶴公佈了一個調查結果:如今已有很多醫生,都不願意自己的孩子再學醫。她對此很擔憂,治病救人是一項神聖的工作,如這種想法得不到有效遏制,對今後的醫療事業將會產生很不利的影響。現在很需要包括患者、醫生在內的社會各界,共同來創造一個良好的就醫環境,促進醫患關係,以利於治病救人。
舉證倒置不是想搞僵醫患關係
舉證責任倒置的出發點,是爲讓醫院舉證更切合實際情況,但這並不是說患者只要寫個訴狀就完事了,像侵權結果等就必須由患者舉證。
至於醫院,則應多注意證據的蒐集與保存,在熟悉現有的有關法律法規基礎上,積極舉證,充分維護自身權利。但醫患雙方更迫切要做的,恐怕還是多溝通、理解。(省高級人民法院 華關祥)
醫患關係不存在弱者與強者
醫患間應是平等、誠信的關係,不存在弱者與強者。現在之所以矛盾比較突出,主要是因爲缺少一部專門法規來規範,而社會輿論引導上也存在一定偏差。
現在的醫生應具備這樣四個要素:精湛的醫術、良好的醫德、良好的溝通能力和熟悉法律。醫務人員不要一見到舉證責任倒置,就害怕自己惹官司,其實只要該做的工作都做到位了,打官司也沒什麼好怕。(省衛生廳醫政處 黃偉燦)
規範管理是醫院的迫切之舉
醫院要減少醫療糾紛,最根本的是要充分了解法律法規,規範工作制度和操作程序,注意保存好證據,並積極舉證。假若有病人在輸液過程中死亡,醫務人員不知道去保存好輸液瓶等,這樣鬧起糾紛,以前是病人吃虧,現在就可能是醫院要吃虧了。以後若有什麼突發事件,醫院應叫患者或家屬來,共同封存病歷等證據,這樣就可以避免不少糾紛。(趙麗華、劉平、李雪雲律師<均從醫學院校畢業,有多年臨牀經驗>)
醫療機構學會利用法律武器
醫院不能一味地認爲舉證責任倒置,就是跟醫院過不去,感到很委屈。法律只講求誰有理、誰無理,因而醫院完全可以藉此進一步改善自己工作。
另外,醫生以後不僅要勤於鑽研醫術、治病救人,也要多學些法律知識;醫院不應再像以前那樣一有患者或家屬來鬧,就急着去息事寧人,而應懂得運用法律,及時與患者和家屬溝通,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浙醫一院精神衛生科 許毅)
救死扶傷是醫患關係的根本
醫患關係應是一種和諧的關係,大家都是爲了戰勝病魔,現在醫生遇到病人就想對方會不會“告我”、病人見醫生就想對方會不會“搞我”,這是非常不正常的。
另外,以前醫生遇到急救病人,只會忙乎搶救,因爲病情如果被簽字與不簽字耽擱了,這纔是對患者的嚴重不負責任。現在看來,醫院在搶救病人的同時,也應注意留下證據,防範可能發生的糾紛。
更重要的是,醫生和病人都應多換位思考,多考慮對方的處境和心態,這纔有利於醫患關係的優化。(省醫師協會正、副祕書長 周鬱鶴、鄭凱航)(實習生崔博 記者朱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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