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生在爲一產婦作接生術時,竟將產婦子宮活生生從體內扯出導致產婦死亡。產婦的丈夫帶着喪母的兒子艱難奔波一年多後,終於爲亡妻討回一個公道。目前,綿陽市中院依法對這起駭人聽聞的醫療官司作出終審判決:當事醫院賠償69948元。 死者叫張紅梅,平武縣壩子鄉人,丈夫叫王貴。2000年12月25日,張紅梅在家生小孩時怕出意外,便請了壩子鄉衛生院第一診所的醫生吳青眉到家接生。當天下午2時許,張紅梅順產一男嬰(取名王成龍,現已1歲零4個月)。小孩出生10多分鐘後胎盤卻未能及時出來。面對這種情況,醫生吳青眉便在無任何把握的情況下將手伸進產道作胎盤人工剝離術。頭兩次失敗後,吳第三次將手伸進產婦體內,這一次,吳將產婦的子宮連同胎盤一起活生生扯出了體外!子宮扯出來後,吳還沒認識到被扯出的東西爲何物,直到產婦因巨痛而昏死過去、產婦的母親提醒吳,吳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當天下午4點過,產婦才被送到平武縣醫院搶救,結果死在了手術臺上。平武縣婦產科確認產婦張紅梅的死因爲:子宮外翻、胎盤粘連、失血性休克。
張紅梅死後,肇事醫生的家人還說:“醫生不可能有100%的把握,人死了埋了就是。”悲痛的死者家人憤而向平武縣衛生局申請了醫療事故鑑定。爲了鑑定的真實性,王貴還請人對勘驗過程錄了像。2001年1月17日,平武縣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對張紅梅的死亡作出鑑定結果,認定張紅梅之死是醫生吳青眉處理不當造成,爲一級醫療事故。鑑定結果出來以後,王貴再次找到肇事醫生和診所,可對方只答應賠償15000元錢。基於這種情況,死者家人只好將壩子鄉衛生院和該院下屬第一診所告上法院,要求兩被告賠償各種損失27萬元。法院庭審中,被告不否認事實,但對原告的賠償請求提出異議。平武縣法院遂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作了部分支持,判令兩被告賠償各種費用28751元。原告不服一審判決,於2001年7月上訴到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綿陽市中院通過審理認爲:產婦張紅梅之死是由醫生吳青眉一手造成的,吳所在單位除了對死者家屬的直接經濟損失負有不可推卸的賠償責任外,還應對死者親人的精神損失進行賠償,遂撤銷平武縣法院的一審判決,按照有關規定,判令壩子鄉衛生院賠償死者家人各種損失共計69948元。(記者薛世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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