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流行多年的卵子代理悄悄在香港出現。一家名爲“新生代”的機構在互聯網登廣告,爲不育夫婦提供中國裔人士的精子或卵子,並安排到海外地區進行人工受孕。
據瞭解,不育夫婦需要給予卵子提供者“營養費”2萬至4萬美元(15萬至31萬港元)。負責人聲言所做一切都合法,但承認向不育夫婦提供卵子,是踩着道德的灰色地帶,因而沒有在香港註冊。
“新生代”網頁提供生育套餐,內容包括安排健全優質的精子卵子、自由選擇生男生女、接受心理輔導、母嬰保險等;甚至嬰兒的滿月酒及足金金牌,也包括在內。該機構會安排在律師見證下籤署雙方同意書,手術會在海外進行。
承認踩道德灰色地
自稱有醫學經驗的網頁負責人劉先生接受查詢時表示,有關服務是要彌補公立醫院的不足:“公立醫院不會提供卵子給你。”
劉先生卻堅拒透露套餐所需的費用,但他承認,需要向提供卵子的人士給予營養費。據臺灣媒體報道,每次捐卵的營養費,最少要2萬美元,若捐卵者樣貌較好則要4萬美元。至於卵子來源,劉先生只說全部是中國裔,但不肯詳細透露,只強調:“一定健康健全、五官端正、身體健康。”
海外進行受孕手術
他承認,不在香港的“生殖科技管理局”註冊,是因爲服務“過界”:“涉及道德、倫理,香港思想較保守,我的服務有着灰色地帶。”劉先生說:“如果你要卵子,你到香港醫院能找到嗎?”另外,有關手術也不會在港進行,他指出:“以色列、意大利、美國和臺灣,都是我做手術的地方。總之是合法的地方,我纔會做。”
在香港經營屬違法
雖然香港家計會有爲不育夫婦提供服務,但服務只限於對丈夫欠缺精子的夫婦提供精子;如果太太缺乏卵子的話,則無計可施。立法會年前通過《人類生殖科技條例》,容許從不育婦女的身體中,抽取卵子進行體外受孕,並將胚胎移植入代母體中發育,讓不育夫婦有另一選擇。但要藉助其它人的卵子去生產,則屬違法。
雖然“新生代”的人工受孕手術在海外進行,但香港條例也規定,人工培育的胚胎,除因爲醫學原因,不能選擇生男生女,也不可以從事商業買賣。條例更規定,不能對服務作出任何形式的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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