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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確的病因,職業危害因素和職業病之間有明確的因果關係,病因和臨牀表現均有特異性;職業因素的數量,決定了職業病的有無、輕重、緩急,即有劑量-反應的關係;有特定的發病範圍,同樣工作的其他人,按照上述規律而發生不同的反應;控制病因和發病條件,即去除職業因素,可有效地降低其發病率,甚至使其絕跡或明顯的改變職業危害因素的作用特徵。如能早期發現,及時合理處理,預後較好,康復也容易;治療方法,大多是對症的,目前較少有特效方法,治療個體,無助於控制人羣中發病。少數毒物(如鉛、汞、鎘、苯、二硫化碳等)可對中毒者的子代發生不良影響。因此,職業病是一類人爲的疾病,其發生和發展規律與人類的生產活動及職業病的防治工作的好壞直接有關。關鍵在於全面執行三級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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