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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國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吉林省計劃生育委員會政策法規處處長。《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參與制定者。日前,姜處長就該《條例》中廣受爭議的“達到法定婚育年齡決定終生不再結婚並無子女的婦女,可以採取合法的醫學輔助生育技術手段生育一個子女。”一項接受了新浪觀察的專訪。
新浪觀察:《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出臺後,其中關於“達到法定婚育年齡決定終生不再結婚並無子女的婦女,可以採取合法的醫學輔助生育技術手段生育一個子女”一條受到廣泛爭議。可以談談這一條是怎樣出臺的嗎?和過去有什麼不一樣?
姜國民:我們制定這樣的政策,首先是有人提議,另外有人需要。在調查中發現特別是一些年紀偏大,經濟收入較穩定,文化層次較高的女性有這樣的需要。在這種情況下,又有人對此條進行了提議,我們在本次制定《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時,就進行了表決。經過吉林省人大和省政府的二審決議,絕大多數通過,於是成爲新的政策。此項政策的重要目的是保護女性的生育權。生育權是普遍的,我們不能因爲人家不結婚就不給別人這樣的權利。從現在起,這部分不結婚的女性也可以享受到這種權利了。對她們將不再按過去統一對未婚生育的“按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7倍進行罰款”了。過去主要在生育上是從男方來看,如制定罰金時確定違法生育數也是從男方看。舉例來說從前一個男性和他的幾名二奶有多名非婚生子女,就按這個男性總的生育數進行罰款。這項措施強調的是女方權利。當然,一般性的非婚生子女不在此政策以內,仍然視之爲非法生育,要進行處罰。
新浪觀察:這條法規的前半句“達到法定婚育年齡決定終生不再結婚並無子女的婦女”。怎麼保證這位婦女終生不結婚呢?如果出現了她在生完孩子後又想結婚怎麼辦?對以後結婚還給指標讓生孩子嗎?
姜國民:一般來說,作這種考慮要孩子的人應該是很慎重的,基本上後來再結婚的情況會很少。但再結婚的情況也不是說就不會出現了。而且“結婚”本身也是人的一項重要權利,如果那名婦女後來覺得想結婚,法律上肯定是不會限制她的。但她要再生孩子,政策和法律就會對她有所限制了。如果和她結婚的是已婚且有一名子女的男性,這時就不能再允許她再生育。如果是沒有結婚的,允許再生一個。
新浪觀察:許多人擔心這樣一來會促進人口數量的急劇增加。您怎麼看?
姜國民:我覺得這個擔心大可不必。整個生育下來,費用是相當昂貴的而且過程很複雜的,就整體來看,會這樣做的人其實是屈指可數少之又少的,並沒有廣泛性和普遍性。從整體上看,並不會對人口數量的增加起到多大作用。
新浪觀察:這條法規的前半句“可以採取合法的醫學輔助生育技術手段生育一個子女。”什麼叫“合法的醫學輔助生育技術手段?”,又怎麼來確保是這種手段而非傳統手段?
姜國民:所謂的“合法的醫學輔助生育技術手段?”主要是區別於傳統手段和非傳統的“克隆”技術。“克隆”技術我們是禁止的,反對的。那這種“合法的醫學輔助生育技術手段”主要就是指“試管嬰兒”這種手段。通過精子庫理想精子的尋找和胚胎的培養,使得這名婦女的獨立生育成爲可能。爲了確保是這種“合法的醫學輔助生育技術手段”,我們會有嚴格的一系列其它措施。比如單位證明,醫療部門的嚴格控制及法律上的證明。現在這部分的法律法規還沒有出臺,正在制定過程中,但很快會與大家見面。
新浪觀察:大家還有一種擔心,比如說也許會有男性通過高價提供精源,或婦女通過高價爲別人生育孩子,另一種更爲合法化的“借腹生子”的出現。您怎麼看?
姜國民:這種情況的確有可能。但我們應該區別對待,弄清問題的原因和結果。這種現象一直有,並不是因爲這項政策而產生的,就是說政策不是這種現象的根源。即使沒有這項法律,一樣會有這種情況。另一方面,因爲“試管嬰兒”實行的是“雙盲制”。就是說提供精源方和接受方對彼此情況都不瞭解,嚴格進行了控制。在這種情況下,婦女不能自由選擇精源的提供方,提供一方也不能說是我想給誰就給誰,避免由雙方都知道對方情況帶來的系列社會影響。這點區別於獻血。在這種情況下,一般想到達到交易的目的幾乎不可能或者說有相當難度。所以,這種擔心也可以打消。
新浪觀察:您剛纔提到“雙盲”,在此前提下,孩子和他血緣上的父親是怎樣一種法律關係呢?比如贍養,撫養,財產繼承?
姜國民:可以說是雙方完全沒有任何法律上的關係。包括贍養,撫養,財產繼承。“父親”一方完全對孩子沒有任何權利和義務。小孩只和其母親在法律上負有相互的權利和義務。這樣做是爲了避免未來可能發生的可能:包括倫理的,社會的,法律的。對每一方都有好處。
新浪觀察:我們一直在強調作母親的“生育權”,有沒有想過即將出生的孩子這方面應該享受的權利呢?孩子從一出世就只有母親沒有父親,是不是沒有理由剝奪孩子完整享有父愛和母愛的權利呢?
姜國民:這方面的問題,說實話,我們考慮過,也因此而猶豫。這很矛盾,也很爲難。我們在討論時,受到了吉林大學副校長對這項政策的堅決間接支持。他自己學校裏面有女老師,就是這樣的問題。非常想有一個孩子,堅決要求享有生育權,如果不享有就上法庭上告。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更多的還是隻能兼顧作爲母親的女性生育權。
新浪觀察:就現在來看,全國只有吉林省頒佈並實施了這一決議。這會不會讓全國別的地方想生單獨生孩子的女性都跑到吉林省來呢?有過這方面的考慮嗎?
姜國民:是啊。你說的這是關於流動的問題。我想應該還不會。現在這項政策所指的對象人口有兩點要求。一是戶口,二是固定的工作關係。主要是針對我們吉林省自己的人。如果是沒有這兩樣的人跑到吉林來,那也是享受不了這方面的政策的。
新浪觀察:在此項政策頒佈後您應該看到全國很多媒體與此相關的爭議了。有什麼想要說的嗎?
姜國民:爭議最主要是從倫理上和觀念上指向的。認爲這是有違社會倫理的。我們的看法是,這是一種新的生育文化。過去的生育政策都是通過夫妻生育來實施的,單獨生育的一方面是法律不允許,一方面是受我們傳統觀念的約束。我想這是一種改革,一種社會文明的進步的標誌。“試管嬰兒”從前主要用於夫妻不孕的情況。單獨生育和這種情況其實在倫理上是一個道理。而且有別於借腹生子,都是自己親生的嘛。在國外,人的生育權是受到充分肯定和保護的,一般不會干涉。我們在計劃生育的前提下提出這種單獨生育的政策,是對少數不結婚女性生育權的尊重和肯定。我想這是好事。我們在制定和決議這項政策時,是絕大多數同意通過的。越是懂社會學和人口學的專家和知識分子越是認同。同時我想告訴大家,相關的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規也正在制定過程中,主要要解決防漏堵漏鑽政策空子的事,很快會出臺。在此之前,歡迎大家多給我們提意見。
新浪觀察:感謝您的談話。感謝您接受新浪觀察的專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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