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專稿:艾滋病病毒感染攜帶者能否結婚的問題,成為今年最受關注的熱點,前不久,衛生部疾病控制司郝陽處長,作為主管艾滋病工作的衛生官員,他認為,艾滋病病毒感染攜帶者要同健康人結婚是其擁有的權利。那麼,對於這個問題,從醫學角度,從社會公共衛生角度,從倫理道德,從人類的生理本質,社會究竟應該如何看待?帶著這些問題,12月1日在天津站候車大廳『世界艾滋病日』宣傳教育諮詢活動現場,記者采訪了天津市性病、艾滋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朱效科副主任。
朱效科副主任這樣說到,性交是艾滋病傳播的三個主要途徑之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通過性生活傳染的機會有多大,現在臨床上還沒有可參考的數據,這就是說,根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體內的免疫細胞數量的不同及抗艾滋病毒能力來決定傳染的機會。所以,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發生性關系,健康人有可能感染,也有可能不會被感染。這是醫學上的問題。從社會公共衛生角度來說,我們堅決反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與任何人發生性關系,包括談婚論嫁,養育子女,這樣會給社會公共衛生帶來負面效果。談到倫理道德,朱效科副主任則旗幟鮮明地談了自己的想法。
他告訴記者,首先,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如果自己知情,從倫理道德上講,應該主動回避婚姻問題,但是如果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已經產生了戀愛關系,同樣從尊重人的權利考慮,在雙方都知情的前提下,社會應該允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結婚,通過與一個愛他(她)的人組成家庭,從家庭中得到關愛,得到照顧,得到延續生命的信心。在這樣的家庭中,現代醫學還是有可能幫助健康的那一方預防杜絕艾滋病病毒的感染。說到這裡,朱效科副主任堅決反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生育子女。為什麼呢?
朱效科副主任說了這樣三種可能,第一,現代醫學雖然能夠解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生育環節的遺傳問題,且不論費用能否承受與否,真正在臨床上操作起來很不容易,至少還是幾年以後的事情;第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尚不能保證自己日後的健康生存問題,如果不能保證生命,那麼,生育了子女將來由誰來撫養,必然給社會帶來負擔,同時也給孩子的心理帶來不可磨滅的創傷和陰影,這對孩子是不公平的;第三,也是最顯然的,就是現代醫學還不能百分之百地保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子女不被病毒感染,那麼,生下一個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嬰兒,於心何忍?
聽到這裡,記者便感慨到:既然同意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結婚,根據人類的生理本能,相愛的兩個人發生性生活是不可避免的事情,而且情濃至深處,很難產生理智的預防行為,這樣也就很難避免懷孕問題,那麼就只有通過人工流產來解決了。
朱效科副主任說,目前也沒有更有效的辦法,他認為,人類的生理需要是很難用理性的道德來約束的,我們之所以同意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結婚,是有積極意義的,因為他們一旦組成家庭,對於社會來講,已經將危害降低到了最低程度,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人類的生理需求是存在的,社會即使不同意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結婚,他們還是會有性衝動,還是會有這方面的需求,社會很難控制他們與其他人發生性關系,這時候,不是1對1,而是1對X的問題。所以,我們應該考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這些需求,更多一些給予他們關愛,尊重他們的生存權。
由此,記者想到我國目前日益嚴峻的艾滋病疫情,令我們感到痛心的是,從1985年發現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到2002年上半年,我國報告發現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累計總人數已增長到近100萬。在這100萬人中,很多人正值在青春期,恰逢人生的燦爛年華,他們從外表看與正常人沒有什麼不同,他們需要愛情,需要幻想,需要工作,需要理解,全社會如何給艾滋病病毒感染攜帶者更多的關愛?相互關愛,共享生命!將不應該是一個流於口號的世界艾滋病日主題。(圖文/北方網記者 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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