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有關部門關於開放安全套廣告問題的第二次提議做了答覆,承認“有條件地發佈避孕套廣告,有助於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落實,有利於廣泛宣傳預防艾滋病知識”,並承諾將“改變原有的禁止性規定,允許有限制地發佈”。困擾多年的安全套廣告,終於解禁。這顯示了觀念的一次進步。應該說跨出這一步是遲早的事。但我們還是要爲今天跨出的這一步叫好。因爲爲了今天的解禁,人們的呼籲已經有一段時間了。比如全國人大代表、前國家計生委副主任李宏規,從1999年就開始向有關部門提議開放安全套廣告,但有關部門一直沒有“鬆口”(或者說不敢“鬆口”),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事涉敏感”,實際上是怕“有傷‘風化’”。致使對使用安全套的宣傳,長期以來,只能悄悄地進行。
表面上看,在大衆傳媒上讓安全套“拋頭露面”,似乎不太雅觀,用得着那玩藝兒的事畢竟是最私密的事。但是隻要“睜開了眼看”,安全套的發放,已經沒有一點私密的味道了。就說我所居住的城市,買賣安全套已經搬到了牆上,一隻一隻像信箱一樣的紅色小箱子,就堂堂皇皇、大大方方地掛在臨街的牆壁上。可是,雖然公開買賣,但這樣的事一搬到“媒體”上,在有些人看來,就是大事情了。我揣摩其最大的顧忌,恐怕是害怕廣而告之安全套會被認爲是“誨淫誨盜”,是縱容性亂,所謂的“事涉敏感”,潛臺詞實際上就是這一點。
殊不知,由橡膠做成的安全套,僅僅是工具,它本身無法“誨淫誨盜”,也不可能縱容性亂。如果認爲允許安全套做廣告便會“天下大亂”,毛病也在其自身,這正如魯迅先生所諷刺的,不同的人看《紅樓夢》便會有不同的想法,也有人會從中看出“淫”一樣。這是“道德家”自己的問題。現在終於肯定了安全套的一個“有助於”和一個“有利於”,應該說是觀念的一大轉變。
其實,越是對安全套問題遮遮掩掩,就越不利於人們正視健康的性愛活動,也就越不利於實施計劃生育和有效地防治艾滋病。期望迴避性的話題(或畫面),就能純潔性活動,不說是天真,也屬可笑的“鴕鳥政策”。事實上,要說滿含着“誘惑(性挑逗和性暗示)”的廣告,我們在電視裏見得還少嗎?又何“操心”安全套會對社會帶來不“安全”呢?
所以,這次對安全套廣告發布留有尾巴的解禁,我們還是深感遺憾。之所以仍然只是“允許有限制地發佈”,大概是因爲,安全套的“名分”還存着問題,說白了,即除了承認它“有助於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落實,有利於廣泛宣傳預防艾滋病知識”,還沒有完全卸掉“誨淫誨盜”的“黃色帽子”。尤其是這次的解禁是在國家有關機關一再的推動下才得以實現的。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我覺得,這次的解禁,只是觀念上的小小的解放,其解禁本身也只是一個小小的進步。
我們期待着進一步的解放思想。安全套做一做廣告,天下不會大亂的,倒是對事實上存在着的形形色色的色情活動,有關部門需要加大整治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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