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國情的診斷標準初稿目前已完成
-心死亡和腦死亡兩種概念可以同時並存
-腦死亡立法是爲了給器官移植提供依據
據中央電視臺報道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日前接受記者採訪時明確表示:中國製定腦死亡法是十分必要的,衛生部組織有關專家深入討論、起草制定的符合中國國情的腦死亡診斷標準初稿已完成,目前正在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進行修改完善。
由於技術難度和社會道德因素,“腦死亡”在我國一直無法給予界定,這成了困擾醫學界的一大難題,也無形中成了器官移植的“瓶頸”。近日,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呼籲中國必須加快腦死亡立法工作,這是衛生部官員首次公開表示給予支持。
由於腦死亡立法對中國司法界是個新課題,又有傳統、宗教等影響,中國人接受新的死亡概念可能會有個過程。因此,黃潔夫強調:心跳呼吸停止和腦死亡兩種概念可以同時並存,羣衆選擇死亡界定可以擇其一或兩種標準,允許有個逐步認識的過程。在轉變傳統觀念的同時,中華醫學會、中國醫師協會等有關部門還要做好幾方面的準備:確定腦死亡診斷標準、檢查技術規範以及管理程序。只有在這個前提下才能立法。
黃潔夫說,有些人誤以爲腦死亡立法是爲了器官移植。這個問題需要讓公衆明白,腦死亡立法是爲了給器官移植提供一個更好的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