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確切消息稱,符合我國國情的腦死亡診斷標準初稿已完成,目前正在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進行修改完善。這意味着,在我國爭議了十幾年的腦死亡標準將被確定,腦死亡立法已開始起步。這一消息立即引起了我省醫學界人士的關注,特別是多年從事器官移植工作的醫生們感慨頗多。
設在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的省器官移植中心,多年來被器官移植的供體缺乏而困擾。這裏的老專家們七八年前就呼籲過對腦死亡要立法,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解決供體短缺問題。
哈醫大二院普外科博士生導師、脾臟移植專家楊維良說,在他所接觸的患者中,每年都有十幾位患者因爲缺少脾臟供體而承受着病痛,這樣的患者經常出血,關節畸形,必須依靠昂貴的藥來維持生命。那些能夠做脾臟移植手術的患者,供體都來源於其親人,這樣對患者的親人很不利。而如果腦死亡被承認後,這個問題就可以有解決的途徑。因爲一個人雖然是腦死亡,但他的臟器可以存活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內如果及時將他的臟器移植給還有救治價值的患者,很容易成功。
哈醫大二院泌尿外科副主任、腎臟移植專家祝青國介紹,隨着醫療技術和人們經濟水平的提高,到醫院要求做腎臟移植的患者越來越多,每年都有100多位,但實際上能成功的不到1/4,這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缺少供體。他說,從20世紀80年代以來,腦死亡診斷標準在我國已經很明確,只是由於我國沒有腦死亡立法,沒有承認腦死亡的概念,所以醫生就不能夠宣佈腦死亡的病人是死亡,另外家屬也認爲病人沒有死,因此形成了一個誤區,在病人其實已經是死了時,仍在做着徒勞的搶救工作。
據記者瞭解,在我省主動申請捐獻器官的人還不是很多,可在現在沒有腦死亡立法的情況下,這少量人的遺體、器官也很少能用上,想要捐獻遺體、器官的人在親屬們認爲他真正“死”了時,他的器官在醫學上已沒有了用處。
一直以來,心跳和呼吸的停止一直被認爲是死亡的惟一標誌。醫學專家們都說,腦死亡立法是對我國幾千年死亡觀念的突破。更有專家說,放棄明知無效的搶救,也可以讓人死得更有尊嚴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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