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防控非典型肺炎工作組爲了有效控制疫情,切斷傳播途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已制訂出與非典型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的隔離防護規範。
按照規範,所謂密切接觸者就是指與非典的確診或高度疑似病例有過共同生活或工作史,以及其它形式的直接接觸者,在目前就是指14天內曾與非典的確診或高度疑似病例有過共同的生活或工作的人。
而共同生活或工作的概念,是指直接居住生活在一起的成員。包括辦公室的同事,學校裏一個班級的學生及班主任老師,同一教室、宿舍的同事、同學,同機的乘客等。其它形式的直接接觸者包括非典型肺炎病人的陪護、乘出租車、乘電梯等直接接觸者,以及根據流行病學調查和現場情況由衛生防疫人員綜合評定確定的接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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