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日前發佈《對從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地區返鄉民工監測的指導原則》,全文如下:
一、加強對流行地區民工返鄉的監測。流行地區當前指廣東、北京、山西、內蒙古、河北、天津等地區(隨着疫情的變化將及時調整地區名單)。
二、各地區、各交通站點要組織對返鄉民工實施檢疫(測量體溫,詢問有關症狀),並登記其姓名、性別、年齡和詳細居住地。
三、對有發燒等相關症狀者,就地隔離觀察。
四、對無症狀者,各登記站點應通知其家庭所在地鄉(鎮)政府,由當地政府組織醫務人員對其實施醫學觀察。
五、醫學觀察的內容是:每日測體溫一次,並觀察有無相關症狀等,觀察期限爲14天。
六、無症狀者不需要隔離。
七、被觀察者一旦出現相關症狀,要立即組織專業人員進行診斷,並採取隔離措施。
八、若被診斷爲病人或疑似病人,立即對其全家實施隔離並上報疫情。同時,用專用救護車將病人或疑似病人送至定點醫院診治。
九、對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要及時進行追蹤、隔離和醫學觀察,並將有關情況上報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十、前階段未進行登記管理的地區,應組織力量對已從流行地區返回的民工進行逐個排查,具體要求按上述原則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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