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記者從天津市衛生局瞭解到,市衛生局已經轉發了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醫院在防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過程中做好正常醫療工作的通知》,要求非指定集中收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的醫院認真做好相關工作,確保其他就診患者和醫務人員的安全。
通知要求,各醫療機構應加強日常管理,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正常的醫療工作和醫療秩序,保障常規病人就診。要嚴格按照消毒隔離的有關要求和地方衛生行政部門的部署,合理規範地設置專門的發熱門診和隔離留觀病區,嚴格做好醫院內各項消毒工作。門診、急診、病房要保持良好的通風。
住院病人中一旦出現發熱情況,要及時診斷和鑑別診斷。診斷爲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要按規定及時隔離,並按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部署及時轉往集中收治醫院。
住院病人的陪護人員應每日監測體溫,探視人員進入病區前應測體溫。發現發熱者要及時安排到發熱門診就診。
對住過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病房及所產生的廢棄物要按《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醫院感染控制指導原則(試行)》的規定進行消毒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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