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器官買賣竟也有專門的聯系人?昨天,記者在沈城部分醫院的角落裡發現了大量關於買賣腎髒、眼角膜的小招貼及違規噴涂廣告,在進行了深入了解後,發現這部分人已形成了一個特定的群體,人們稱此類人為『腎托兒』。而事實上,這種行為既違背道德倫理,更為法律所不容。
今報訊昨天上午,記者按照市民提供的線索來到了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走進醫院正門,門診樓前立著兩個宣傳牌,就在這宣傳牌的背面,數十個買賣人體器官的違規噴涂廣告觸目驚心。其中一廣告用醒目的紅色染料涂寫:急賣腎。O型血,28歲,有意者請與139??????05聯系。粗略看了一下,牌背面的違規噴涂以賣腎的居多,僅有一個出賣眼角膜的。
『腎托兒』為金錢出賣健康
記者撥通了其中一賣腎者的電話,接聽的男子自稱姓張。記者佯稱買腎,問問價格。張說:『一顆不能少於20萬,如果你誠心買,咱這就能拍板。』見記者嫌價高,他又轉口道:『跟你透個實底兒吧,15萬,一口價。還高?你到底想買不,好吧,10萬,再嫌高咱就別談了。』
『可是我聽說如果換腎雙方的醫療指標檢測不合格的話,就換不了,你的不合適怎麼辦?』記者問道。張笑著說:『你以為就我一個人啊,告訴我你需要的血型、年齡,想要什麼樣的我都能給你找到什麼樣的。』記者又試探著問:『如果咱們談妥了到哪裡能檢驗腎源是否合適呢?萬一醫院被發現了怎麼辦?你不知道賣腎是違法行為嗎?』『這你就別管了,我們能「擺平」,你到底買不買啊?』這時,張似乎覺得不對勁,突然掛斷了電話。
私下賣腎過不了醫院這關
據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宣傳科馬科長介紹,買賣腎髒在醫院中是絕對不允許的,以前該院對牌子後面的小招貼進行過全面清理,可這些人又改換了噴涂的方法。馬科長還介紹說,這種行為在醫院中肯定沒有市場。器官移植是非常復雜的醫學技術,而且活體供腎只能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夫妻之間進行,而且前提還得是捐獻,非捐獻性質的器官移植,在醫院連接受檢測和化驗的資格都沒有。
『腎托兒』認為腎是自己的,有人買自然就能賣。遼寧省正元律師事務所主任雷雨波解釋說,從我國《民法》的角度來看,身體權是公民維護其身體完整,並支配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一種人格權。隨著法律倫理的發展進化,公民可以將屬於自己身體的組成部分,比如說血液、皮膚甚至器官轉讓,但這種支配權只能由公民本人行使,法律上不允許其他人包括其近親屬來支配。但前提是轉讓,而非買賣。
人體器官不能隨便買賣
那私售人體器官是否合法呢?雷雨波律師說,根據國際通用原則,一切人體器官的買賣行為都屬禁止之列。買賣器官既違背倫理道德,還有可能誘發犯罪。雖然我國《刑法》和《民法》中沒有這方面的明確規定,但按照我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即便人體器官買賣雙方簽訂了書面合同,也應視為無效合同。
記者還了解到,我國部分地區已經有相關法規對買賣人體器官的行為進行了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1999年人體器官移植(修訂)條例》中規定,對於買賣人體器官首次定罪可判罰5萬港元及監禁3個月。而《湖南器官移植與捐獻條例》也即將出臺。《條例》草案指出,器官捐獻應當遵循自願、無償原則。禁止以任何形式從事人體器官買賣及與器官買賣有關的商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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