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上海第二軍醫大的王紅陽委員日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目前國內媒體上充斥著許多虛假藥品、化妝品和保健品的廣告,尤其是一些權威的主流媒體。』
王紅陽委員告訴記者,首先,藥品是一種特殊的商品,所有的藥品都有其一定的適應癥和副作用,而目前的藥品廣告中常用『無毒副作用』這樣的詞眼,或對副作用只字不提。這本身就是虛假不實的廣告。
其次,不同的疾病可以有相同的癥狀,但因病因和病期不同治療用藥並不一樣;相同的疾病也可能有不同的癥狀。這些都是需要在醫生的指導下用藥。而含糊不清或誇大其辭的廣告會使普通群眾造成誤解。
『保健品並非治病良藥本來是一種常識,但看看許多媒體的廣告:包治百病、無所不能!更有核算制品、納米制品、促生長保健品、促聰明制劑等等,令人啼笑皆非。』
消費者醫療知識較少,出於對一些主流媒體的信任,受到這些虛假廣告的影響,不僅被騙取錢財,更為嚴重的是誤服之後往往還帶來人為疾病或延誤就診,造成消費者的終身損害。近年來,因藥品副作用導致不良後果的投訴比比皆是。
對此,王紅陽委員建議:
組織一個專門的審查委員會,對所有在中央和省市級主流媒體上使用的藥品、食品、化妝品和保健品廣告進行嚴格的專業性審查,杜絕蒙蔽、欺騙和誤導消費的現象;
制定相關的廣告法規對於未經審查播(刊)出、誤導消費者的虛假廣告,要追究商家和媒體雙方的責任;
對於已經通過審查並且播放或刊出的廣告,應有一個獨立的監督委員會配合其他部門進行抽查和監督,發現問題,即時追查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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