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民張小姐的母親患有心髒病已經好多年了,一直靠吃藥治療。近日張小姐決定帶母親到佛山市一家醫院做一次徹底的心髒修復手術,各種同意書都簽好之後,由於她母親的體質較差,手術『可能有較大風險』,醫生向張小姐建議,最好請來律師參與,醫院和患者雙方簽一份術前見證,『明確一下相互的權利及義務』。
事件回放:醫院患者各出100元請律師
出於治病心切,張小姐同意替母親簽署這份『術前見證書』。在一位律師的監督下,主治醫生以口頭和書面的形式告知張小姐及其家人,老人家的體質弱,患心髒病又多年,因此在麻醉及手術過程中會有哪些風險,大概要花多少費用等。接著,醫院將制定的手術方案和治療計劃都一一拿給張小姐過目。同時,見證了整個過程的律師也在核對後簽名,其所在律師事務所蓋章。為此,張小姐和醫院各出了100元作為律師的酬金。
看著見證書上律師事務所的印章,張小姐心裡在嘀咕:這個印一蓋上去,是不是就說病人手術中出現的問題都和醫院無關了?從簽字到母親進手術室,張小姐心裡一直忐忑不安,直到看著母親從手術室裡平安地出來,她心裡的石頭纔算落了地。幸得手術還算順利,萬一出現偏差,張小姐不知道這一紙『見證書』會不會就讓她和她母親有口難辯?
醫院:利於增強醫生信心
院方表示,這是醫院最近推出的『律師術前見證』服務,為的正是減少醫療糾紛。據這家醫院有關負責人表示,見證書是為了保障醫患雙方利益,一般是簽在一些疑難手術前。如有的轉院病人,醫生擬改變原來手術方式;有的病人病程較長,需花費巨額醫療費用;有的病人有特殊體質,手術、麻醉風險較大;有的病人需做肢體或器官切除……碰上這些情況,術前律師見證就顯得有必要。
據了解,該院至今已簽訂了60多份見證書,而且有逐漸上昇的趨勢,僅今年春節過後,就有20多個新簽病例。
通過這種方式,醫生把病情用患者、律師能理解的語言講清楚,並以書面形式記錄在案,不但能使醫生增強治療疑難重病的信心,而且也加強了醫患溝通,讓患者一方在治療前能更好地預見手術的風險性,自覺遵守醫囑,配合完成整個治療過程。
市民:有彈有贊褒貶不一
在佛山某機關單位工作的周小姐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長期以來醫生對病人來說都是『神秘人物』,病人一旦進了手術室就只能『聽天由命』。現在醫生能把各種利與不利的情況都講清楚了,病人也多了選擇的權利,作為病人家屬,對手術的後果也會有思想准備。
市民張先生卻有另外的看法,他認為這無疑是一張生死狀,給了醫院逃避責任的空間。萬一手術中出了事故,醫院大可拿出當時簽訂的見證書來做『擋箭牌』。
律師:不能成為醫療事故鑒定依據
廣東華法律師事務所的黃芳律師認為,在手術前就引進律師見證簽字,從一開始就將醫生和病人的權利義務納於法律的保護之下,能夠使手術過程更規范。但是,律師見證的只是醫生和病人約定的一些條款,並保證條款的合法性,卻不能作為醫療事故判定的依據。如果病人對手術過程提出質疑,要求專家來鑒定是否為醫療事故時,醫院就不能以這個見證書來推卸責任。另一方面,律師做見證對雙方來說都是一項自願的選擇,任何一方都不能強迫另一方非要進行這個見證,病人有權拒絕見證。
專家:對病人對醫生都是好事
佛山市婦幼保健院的吳院長對記者說,他們覺得這是個不錯的做法。因為醫生在做手術,特別是一些重大手術前的壓力很大,同時在手術過程中有些意外情況也是醫生們無法預料的。所以,在手術前就和病人達成一致,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給醫生『減負』,對病人來說也是一件好事。對於醫院來說,這紙見證書也應該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比如一些根本不屬於醫療事故范圍的情況,能夠事先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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