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1日起,全國所有審查批准的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內容,將通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網站(www.sfda.gov.cn)向社會公布。這一措施的實施,將為老百姓識別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宣傳內容的真實性提供新的途徑和手段,也有利於更充分調動社會監督力量,加大對違法發布藥品、醫療器械廣告行為的監督力度。
網上公布的經審批的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內容包括:
——廣告信息:廣告發布內容(經過審查批准的允許發布的廣告宣傳內容),廣告類別(包括電視廣告、廣播廣告、文字廣告,其中電視廣告含電視時長),廣告有效期,廣告批准文號;
——廣告主信息:廣告主名稱,廣告主地址和郵政編碼;
——產品信息:藥品生產批准文號或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號,產品通用名稱,產品商品名稱,產品商標名稱,藥品的分類(處方藥或非處方藥,處方藥不得在大眾傳媒發布廣告或者以其他方式進行以公眾為對象的廣告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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