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能承認原材料中有雙氧水成分
近日,有媒體收到線人舉報稱巨能鈣含有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化學分子式H2O2)。該媒體兩次買了部分巨能鈣產品送檢,檢測發現部分巨能鈣產品中的確含有雙氧水。
天津巨能化學有限公司總經理張興遠表示:巨能鈣產品是含有雙氧水,但巨能鈣產品通過了相關部門的毒理試驗。而從國家關於食品的相關標准看,雙氧水屬於嚴格控制使用范圍,雙氧水作為添加劑僅用於部分地區的生牛乳保鮮,以及袋裝豆腐乾,但不得檢出有殘留。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透露,藥監局將會同相關部門介入調查此事。
媒體質疑
兩次檢出雙氧水
10月13日,有讀者向《河南商報》報料,稱巨能鈣含雙氧水,長期服用可誘發多種疾病。10月15日,該報記者委托朋友在北京買了7個品種的巨能鈣產品,送往農業部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以下簡稱農業部檢測中心)進行檢測。10月21日,檢測結果顯示,送檢的7個品種中有4個品種不同程度地含雙氧水。
10月26日,《河南商報》記者在鄭州一家大藥房購買了4個品種巨能鈣產品。隨後該報記者將4種巨能鈣產品送至農業部檢測中心進行檢測。11月8日,檢測結果顯示,其中3種巨能鈣產品有雙氧水殘留現象。
昨天上午,本報記者在農業部檢測中心看到了《河南商報》送檢的4種巨能鈣的備樣品。檢測中心檢測室馬麗艷主任向本報記者證實,經檢測,《河南商報》記者送檢的巨能鈣產品中,確實含有雙氧水。在檢測報告副本上,記者注意到,前3種產品,每千克巨能鈣產品中殘留1.68—6.28克雙氧水。馬麗艷同時表示,檢測由該中心專業人員負責,檢測結果經過兩次審核,因此是可靠的。
巨能應答
原料中確含雙氧水
針對媒體報道巨能鈣含雙氧水,記者聯系巨能公司。北京巨能新技術產業有限公司事業部傳媒采購經理餘雯莉,指定天津市巨能化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巨能化學公司)總經理張興遠接受本報記者采訪。巨能化學公司是巨能鈣產品主要成分的生產公司,該公司提供的產品成分與雙氧水殘留的存在有著直接關系。
張興遠向記者承認巨能鈣產品含有雙氧水,但他說巨能鈣產品通過了相關部門的毒理試驗。張興遠說,他對農業部檢測中心檢測出含有雙氧水的結果表示能理解,因為巨能鈣確實使用了雙氧水作為原料。
張興遠對農業部檢測中心是否適合檢測保健食品表示疑問,同時他對結果數據表示質疑,認為檢測不准確,因為檢測出的數據超過了該公司新制定的企業標准:每千克產品雙氧水含量不超過500毫克。
張興遠還表示,之前巨能鈣未進行過雙氧水殘留的檢測,因為它通過衛生部門的毒理試驗證明是『實際無毒』的。張興遠提供了一份由天津市衛生防病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書,該報告書對名為『L-蘇糖酸鈣』的樣品得出的檢驗結論:實際無毒。該次檢驗選擇了40只老鼠為對象。張解釋說,『L-蘇糖酸鈣』是巨能鈣產品的主要成分,它的生產原料中含有雙氧水。
巨能態度
認為少量雙氧水無害
面對媒體報道『雙氧水被發現有致癌性』『加速人體衰老』等,巨能化學公司張興遠認為沒有事實依據,『專家光憑想象』。
張興遠稱,雙氧水在人體內容易被分解,吸入量不大的情況下,24小時內會被分解,『攝入少量雙氧水不會有中毒危險』。
張說,今年9月內蒙古有家報紙(《內蒙古商報》)報道了巨能鈣產品含有雙氧水的報道,因為國家沒有明確雙氧水在產品中的殘留量,公司之後就定了企業標准:每千克產品雙氧水含量不超過500毫克。
從農業部檢測中心的結果來看,有的巨能鈣產品雙氧水含量每千克達到6000多毫克。
衛生標准
雙氧水被嚴格控制使用
雙氧水屬於危險化學品及有毒有害物質,以前也曾作為漂白劑、殺菌劑、防腐劑廣泛使用在食品中。但在20世紀80年代,雙氧水被發現有致癌性,同時與多種活性氧所致疾病有密切關系。
記者采訪中,有的專家對巨能鈣產品被檢出含有雙氧水表示驚訝,認為雙氧水根本不該從食品保健品中被檢出。也有的專家提出,雙氧水在食品中的使用問題沒有明確依據可查。雙氧水是否能出現在食品、保健品,專家意見不一。
記者能查到的關於雙氧水在食品中的使用,是衛生部制定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標准》(GB2760-1996)。在這個標准中,雙氧水作為食品添加劑被嚴格控制使用。作為食品添加劑的雙氧水,其使用范圍限於生牛乳保鮮和袋裝豆腐乾。其中,用於生牛乳保鮮時,嚴格控制使用量,而使用范圍限於黑龍江、內蒙古地區,如需要擴大使用地區,須由省級衛生部門報請衛生部審核批准並按農業部有關實施規范執行。對於袋裝豆腐乾,限制為0.86g/L,並且不得被檢出有殘留量。
補記:
藥監局將進行調查
17日下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處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17日上午他們已接到消費者的有關投訴,目前正准備會同衛生部及其他相關部門介入調查。
巨能稱離職員工報復
關於巨能鈣產品被曝出含有雙氧水一事,巨能化學公司張興遠總經理稱,是一離職員工在報復公司。
張興遠總經理說,該員工1995年進入公司,參加了巨能鈣產品的研制,並在2002年和公司出現糾紛離職,離開前因向公司『索要至少百萬元以上的錢財』,在未得到滿足的情況下曾表示要報復公司。
張興遠認為,是該離職員工在向媒體反映『巨能鈣含有雙氧水』。張興遠說,9月份《內蒙古商報》已進行了報道,事後該報社對偏頗的報道表示道歉,並答應以『正面報道彌補』。17日晚,記者聯系《內蒙古商報》總編輯李希曉,他表示沒有道歉一事,並表示該報正在進行深入采訪報道。
另外,張興遠表示《河南商報》的報道會影響巨能鈣的銷售,公司一定會起訴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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