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涂陽肺結核病人發現率,縮短傳染性肺結核病人的就診延誤和治療延誤時間,降低結核病傳播,衛生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鄉鎮衛生院結核病痰涂片檢查點設置及實驗室操作規程》,要求在鄉鎮衛生院設置結核病痰涂片檢查點,方便肺結核可疑癥狀者和疑似肺結核病人的就診查痰。
該規程包括鄉鎮衛生院查痰點工作職責、查痰點的基本要求、檢查對象、檢查程序、痰涂片抗酸染色檢查法、痰涂片抗酸染色檢查注意事項、痰玻片的保存、實驗室管理等8部分,還附有鄉鎮衛生院痰檢人員培訓記錄表、基本情況調查表、檢驗單參考式樣、結核病細菌學實驗室登記本。規程要求,痰涂片檢查點實驗室面積不小於10平方米,按功能劃分為操作區,用於痰涂片制備、染色和相對潔淨區,用於鏡檢、登記等。查痰點實驗室須具備開展痰涂片檢查工作的水源、消毒、污物處理等一般檢驗條件;規程對查痰點人員、設備、日常工作物品等條件也做了要求。同時,要求注意實驗室人員安全防護和污物消毒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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