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凡是在洗浴中心和發廊裡開展的『足療』、『中醫推拿』等服務都屬於非法行醫,將受到有關部門的依法取締。這是國家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出的《關於中醫推拿按摩等活動管理中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的。
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召開的說明會上,醫政司一處處長劉文武介紹,目前,一些洗浴中心、發廊等非醫療機構以『中醫推拿』、『中醫按摩』、『足療』、『中醫足底按摩』等名義開展經營活動,並宣傳治療作用,誤導消費者。據介紹,這些非醫療機構中的人員,大部分未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在向消費者提供上述非法治療時,特別容易給消費者造成傷害。如頸部、腰部按摩時,如果手法不對、力度過重,容易造成肢體癱瘓。
為此,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醫藥條例》等有關規定,印發了《關於中醫推拿按摩等活動管理中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中規定,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的中醫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方法,屬於醫療活動,必須在醫療機構內進行,非醫療機構不得開展;醫療機構開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動,應當由專業衛生技術人員實施,不得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進行此類活動;非醫療機構若開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服務,不得使用『中醫』、『醫療』、『治療』和疾病名稱等醫療術語,不得宣傳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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