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下午,57歲的農婦付曉勤被新野縣人民醫院的5名『白大褂』遺棄在付所在的新野縣施庵鎮王寨村村支部、村委會門口。遺棄的原因是,付曉勤丈夫已故,抱養的年僅14歲的女兒也不知去向,在該醫院住院兩天以來,未交一分錢的醫療費。但當記者趕到現場聯系上王寨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以及施庵鎮派出所和新野縣人民醫院急救科等時,希望對方予以救助,均遭到拒絕。從10月9日下午3時付曉勤被拋,到記者10日晚8時發稿時已過去了近30個小時。 目擊者講述
車上下來三男兩女,都穿著白大褂。他們將她抬下車,放在了村部門口。
10月9日晚8時,施庵鎮王寨村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群眾在該村村支部、村委會看到被遺棄的付曉勤後撥通了記者的熱線電話。
晚10時,記者驅車趕到現場,透過車燈果然發現躺在村部門口的付曉勤。她身上蓋的是醫院特有的被子,身下是一副120急救病人的擔架。只見她雙眼緊閉,頭已經偏離了擔架,枕到了潮濕的地上,靠近她纔能聽到微弱的呼吸。
『你叫什麼名字?怎麼躺到了這裡?』面對記者的呼喚,她吃力地睜開眼,呻吟著說:『我叫付曉勤,是王寨村18組村民,他們不要我了,是救護車把我拋到了這裡。』說完,老人合上了雙眼。
見記者前來采訪,村部門口開代銷點的徐女士趕了過來,她向記者描述了新野縣人民醫院的醫護人員拋棄付曉勤的前前後後。
『下午3點,一輛新野縣人民醫院的救護車來到了村部門口,車上下來三男兩女,都穿著白大褂。他們將她抬下車,放在了村部門口的地上。』徐女士說著,指了指付曉勤所躺的位置說:『人家連擔架也不要了,將她放在這裡就走了。』徐女士說:『我問一名女護士:「你們怎麼不給她看病,卻把她送到這兒了?」那個女護士說:「她沒有家屬照顧,也沒人來送錢,我們咋能給她治病?只有把她送回來。」』『救護車走後,她一直呻吟,並不時呼喚她的女兒的名字。天這麼冷,我怕她凍死了,就撥打了110,但是撥打了幾次,也沒有見派出所的人來。』 相關者反應
』醫院也真是的,不管是什麼藥,給她弄點吃吃,讓她死到醫院算了……』
隨後,記者在現場撥通了王寨村支部書記萬富堂的電話。記者問他說付曉勤在野外躺著,能不能想想辦法,將她安置一下?電話那端的萬富堂說:『沒有辦法安置。』『是否可以先放到你家裡,讓她先在你家裡過一夜明天再想辦法?』萬富堂說:『不可以!』『讓她躺在這裡總不是個辦法呀!』記者說。萬富堂則說:『當時醫院把她送到村裡的時候,我就堅決反對,但是醫院不聽。我隨即就向施庵鎮的侯鎮長進行了匯報,侯鎮長說,讓民政部門解決。』萬富堂說完掛斷了電話。
晚11時13分,記者又撥通了村主任萬任亮的電話。萬任亮不以為然地說:『明天再說吧!現在深更半夜,你讓我安置到哪裡?』記者說:『你還是想想辦法吧,不然她凍死了怎麼辦?』
萬任亮說:『怎麼能凍死?!醫院也真是的,不管是什麼藥,給她弄點吃吃,讓她死到醫院裡算了,死到了醫院,民政部門也好管了!怎麼能送到這裡!』記者問:『你處理不了,你給施庵鎮領導匯報一下吧!』萬任亮說:『現在深更半夜,怎麼匯報?明天吧。』
記者於是又撥通了施庵鎮派出所的值班電話。值班員說:『這你得打醫院120的電話,我們沒法搶救。』已近10月10日0時,記者只好撥通新野縣人民醫院急診科
的電話。值班的同志說:『這事我當不了家,你還是找醫院總值班室吧!』記者撥通了醫院總值班室電話後,一名姓楊的女士說:『近水樓臺先得月,你還是找村乾部進行協調吧。找我們縣醫院解決,也不符合實際。』記者隨後試圖通過當地村民找到付曉勤的女兒、14歲的魯丹,但沒有成功。 醫院方說法
她現在已沒有生命危險了……醫院不是救濟部門,不是養老院
據了解,付曉勤的娘家在湖北棗陽。幾年前,無兒無女的她嫁給了新野縣施庵鎮王寨村一名姓魯的老漢。其間,她抱養了一個女兒,取名魯丹。今年6月,她的丈夫在燒麥秸時不幸被燒死。丈夫死後,她帶著魯丹來到了施庵街,租賃了一間房屋,母女倆相依為命。
10月6日,她突然犯病,昏迷不醒。房東將其領到街上的診所檢查,發現她患了腦血管病。7日晚,房東撥通了120,新野縣人民醫院的救護車將身無分文的她接走。到了醫院之後,不知何故,她的女兒也不知去向。
『我們把她接到醫院經過診治之後,她沒有人照顧,也沒有醫療費,我們醫院替她墊支了醫療費。』10月10日上午9點,新野縣人民醫院副院長陳定生告訴記者。
記者問:『她的病沒有治好怎麼就把她送回去了?』陳定生回答:『她現在已沒有生命危險了。如果有危險,我們醫院也不會這樣做。否則,不僅要承擔責任,良心上也過不去!』『她現在還躺在擔架上,也不能動。』記者說。陳定生回答:『假如她患的是偏癱,幾十年不會動,那也得醫院負責?醫院不是救濟部門,不是養老院!』陳定生還說,這件事『是醫院研究決定的』!
10月10日晚8時記者發稿時,再次向新野縣施庵鎮政府辦公室、新野縣委辦公室反映了這一情況,但縣委辦公室值班的一名姓尹的同志卻說:『現在領導都下班了,你還是通知鄉裡,讓他們處理吧!』 無主醫療費該誰埋單?
據了解,目前醫院所收到的無主病人,有的是病倒路旁的流浪漢、乞討者,有的則是車禍、工傷等意外事故中肇事者、負責人逃走後留下的無辜受傷者。
無主病人的醫療費用該由誰承擔?
據河南省衛生廳有關人士介紹,早在2000年8月份,省衛生廳、省財政廳曾經聯合下發了《河南省衛生事業補助政策實施意見》,《意見》規定,公辦醫院在『突發事件造成的群體性傷害醫療費用及對無主病人實施人道主義救助發生的醫療欠費』,都在政府財政的補助范圍內。但是由於《意見》缺乏詳細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實施細則,幾乎沒有醫院能夠接到這方面的『補助』。
為解決無主病人的醫療費用問題,鄭州市政府在2004年3月下發了一份文件——《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的通知》,《通知》規定:『民政、公安、衛生部門對流落街頭的流浪乞討人員中,急(危)重病人、有明顯特征的精神病人、需要住院治療的傳染病人,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由救助管理站出具證明,可直接護送到定點醫院治療。』在該文件中,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市中心醫院、市第六人民醫院、市第八人民醫院被確定為救治此類無主病人的定點醫院。
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負責人介紹,該通知主要針對的是流浪和乞討人員,這部分患者身份經民政部門的認定後,其治療費用可與民政部門來結算,但在一些突發事故中急需救治、卻沒有錢支付醫療費用、沒人管的這部分無主病人,現在還沒有更好的辦法。
以接收精神病人為主的鄭州市第八人民醫院與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情況類似。家不在本市的流浪乞討人員、能夠說清楚自己家在哪裡的精神病人、屬於『三無』人員的精神病人,鄭州市第八人民醫院在治療後,可以收到鄭州市救助管理站『支付』的醫療費。
除了這些定點醫院外,省會幾乎每家醫院都因接收無主病人,而背負上了不小的包袱。據了解,我省每年都在財政預算中列支一定數量的資金,解決無主病人的救治問題,但由於我省列支的數量有限,這些錢對全省醫院收治的無主病人來說,只是杯水車薪。『無主病人的界定也是個問題。哪些是真正的無主病人,哪些是存心賴賬的人員,該由誰來認定?怎麼認定?』采訪中,有關人士呼吁政府應該出臺相應的辦法來對此進行細化。 經濟和道義,醫院究竟該如何選擇?
面對無主病人,醫院在經濟指標和道義方面,該選擇什麼?
對此,有人提出,作為公益性質的事業單位,醫院應該無條件地、積極地對無主病人進行搶救和治療。至於醫院改制後出現的經濟及其他問題,醫療部門可以向政府逐級申報、反映,由政府部門采取措施逐步解決。
省會一家醫院負責人認為,醫院不是慈善機構,必須自負盈虧。因此,治病救人雖然是醫院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是無主病人的包袱不能讓醫院來背,否則長此以往,醫院的發展將會受到影響,服務水平當然也會受到影響。更多的聲音則提出,對於無主病人,政府應承擔起救助的責任,救助的方式有很多種,可建立救助基金,對救助無主病人的醫院給予政策傾斜、一定的補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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