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虧沒給孩子吃毒肝髒,嚇出我一身冷汗。』張女士在家樂福超市方圓店內購買了一條小鯊魚,在上網查詢鯊魚肝髒烹飪方法時,她了解到食用鯊魚肝髒對人體有害,國家禁止銷售鯊魚肝髒。
張女士看到家樂福方圓店出售小鯊魚,因為之前沒有吃過,為嘗個新鮮花了10多元錢買了一條小鯊魚。家中的老人認為魚類肝髒對兒童有益,特意留給年僅一歲的小孩子吃。因為不知道怎樣烹飪,張女士通過互聯網查詢,結果纔明白鯊魚肝髒不能食用。
記者從北京衛生監督網查詢到,1990年11月20日衛生部發布施行的《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第三條,凡供食用的水產品(包括鮮售和加工)必須符合下列規定,含有自然毒素的水產品,如鯊魚、級魚、旗魚必須去除肝髒。據水產專家介紹說,人吃了鯊魚的肝後,會出現惡心、嘔吐、頭痛、兩眼紅腫、脫皮,全身的肌肉、骨關節疼痛等癥狀,這是因為鯊魚肝除了含有大量脂肪外,還含有大量的維生素A,一般人只要吃上一兩就能引起中毒。
記者與出售小鯊魚的家樂福超市方圓店取得了聯系,該店公關部郭經理表示:該店已經采取下架處理。家樂福北方區公關部胡經理稱,情況在核實調查之中,將與衛生等相關部門聯系。如果商品確實有問題,不僅會下架處理,還會對供應商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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