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薛燕林的丈夫拿著其父母寫給他們女兒的悼詞,情真意切。
第二次手術時患者的PRA為72.5%,專家稱很危險。
患者的診斷書蓋有『海淀醫院移植中心』專用章。
海淀醫院給患者家屬的書面答復。
核心提示
一位尿毒癥患者本想通過換腎讓生命延續,然而讓她料想不到的是,在48小時內她被兩次換腎,並都以失敗告終,手術30天後,她抱著對生命的渴望離開了人世。
患者的丈夫盧曉星經諮詢相關專家得知,違反診療常規做腎移植手術等原因可能是致他妻子離世的主要原因。
2006年3月,盧曉星的案子第一次開庭,這時他纔發現相關醫院沒有資質,而今兩個月過去了,他一直在等待中煎熬。
善良的人們期待這樣的悲劇不再重演,他們在追問:48小時內兩次換腎事件的背後有著怎樣的黑洞。
5月11日,盧曉星詳細地向記者講述了2004年12月19日至2005年1月30日,他的妻子在海淀醫院移植中心度過的那個寒冬……
事發
一患者48小時內兩次換腎
『我妻子42天的住院經歷像用刀刻一樣,在我的腦子裡永遠也抹不掉!』盧曉星說起往事,幾次落淚。盧曉星和妻子薛燕林是安徽阜陽人。事情要從2004年說起,當年薛燕林已經患腎衰竭近5年。為了延長生命、提高生活質量,他想到給妻子換腎。
第一次換腎失敗
2004年12月19日,薛燕林住進了海淀醫院移植中心,准備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接受腎移植手術。12月28日下午,移植中心的醫生從外地取來腎源,腎源與薛燕林血型相配,當天晚上薛燕林的PRA檢測結果也出來了,0.00%為陰性,可以手術。『當時我只知道PRA為陰性就能做腎移植手術,卻沒想到厄運從此開始了!』盧曉星說。
2004年12月28日晚10時10分,薛燕林被推進了手術室,晚上11時左右,主刀大夫韓修武纔從外地匆匆趕回醫院,准備後進入手術室。盧曉星得知,韓大夫是剛從赤峰趕回來的。
12月29日凌晨3時,薛燕林被推出手術室,韓修武說:『手術不太理想。』到29日上午9時做B超檢測,確定腎移植失敗。
盧曉星說:『當時壞腎沒有取出,因為韓修武當天還要去昆明做手術,他說那裡還有腎源,他可在30日再帶回另一個腎,到那時直接把壞腎取出,再換上新的腎源就可以了。』當時韓修武說:『壞腎短時間在身體裡停留是沒有問題的。』聽大夫說得那麼輕松,盧曉星就聽從了安排。
第二次換腎又失敗
12月30日,盧曉星的妻子因心髒病發作進行了緊急搶救。晚上11時左右,韓修武帶著腎源從昆明回到醫院,薛燕林在晚上12時被推進了手術室進行二次換腎。薛燕林再次手術的時間與第一次手術結束的時間間隔不到48小時。
盧曉星說:『當時醫院沒有告訴我,妻子二次手術前的PRA檢測情況如何。』薛燕林沒下手術臺,韓修武就走出手術室宣布,換腎又失敗了,兩次失敗的原因都是超急排斥,他從沒碰到過這種現象。
之後,薛燕林從手術室被直接推進了ICU特護病房。『醫生從未碰到的現象』竟會連續兩次發生在妻子身上,這讓盧曉星有些疑惑。
直到3天後,他纔得知妻子二次換腎時的PRA竟然高達72.5%。
後果
手術30天後患者含淚離世
在ICU病房觀察了一天後,妻子又被推回移植科病房。到了2005年1月5日凌晨,妻子出現急性胰腺炎和肺部感染並發癥,因為急性胰腺炎必須停食停水,否則就有生命危險,這一停就是12天,妻子身體更加虛弱。
『在2005年1月19日晚,護士對血濾機的操作不當導致血濾管爆裂,幾百毫昇的鮮血在房間裡四處噴濺,那種情形真是慘不忍睹。』盧曉星傷心地說。
22日早晨,值班醫生用降壓藥,妻子病情惡化,再次緊急搶救。移植中心卻提出:他們是外科,無力治療盧曉星妻子的內科病。透析室提出不敢再給妻子做透析。ICU也提出對治療腎衰沒有把握。『當時我妻子在大口地喘氣,眼看就要不行了……』盧曉星懇求大夫,希望能給一個好的解決方法,就這樣妻子又一次被推進了ICU。
在ICU受到特別護理的妻子,身上卻起了褥瘡,而且一天天在擴大,還出現了口腔積痰、臀部積便、背部積汗的情況,盧曉星在探望時都要親自處理這些問題。『已經無力說話的妻子,為了表達自己的意思,一見到我就掐我的胳膊,不停地流淚。一天5000元花在ICU病房就是讓妻子遭罪嗎?』盧曉星感到非常氣憤。
看著妻子每況愈下的身體,盧曉星提出到院外會診,多次懇求後醫院終於同意1月31日進行會診,但妻子卻沒能等到那一天。2005年1月30日凌晨4點40分,妻子因室性心率失常47分鍾和代謝性酸中毒10小時,撇下了年邁的父母和未大學畢業的女兒,含淚永遠地離去了。此時距離二次換腎手術僅30天。住院期間,交給醫院的費用達22萬餘元。
求解
專家指壞腎應及時取出
2005年春節,盧曉星一家人沈浸在極度悲哀中,盧曉星仔細看著妻子的病歷,他發現了很多疑點。為什麼妻子第二次腎移植手術時的PRA高達72.5%,醫生還要給她做腎移植手術?第一次換腎失敗後,壞腎沒被及時取出,這對妻子身體不產生副作用嗎?48小時內做了兩次換腎手術,可以嗎?為什麼一個器官移植中心在對手術後患者的護理上問題層出不窮?
帶著這些疑問,盧曉星諮詢了北京幾家大醫院的腎移植專家。據盧曉星介紹:這些專家一致認為,腎移植前的組織配型檢測包括血型、HLA、PRA和淋巴毒,PRA達到30%至40%,就不建議做腎移植了,PRA達到了72.5%已經非常接近80%的禁忌癥了,極易出現超急排斥,導致腎移植失敗。如果患者腎移植失敗,壞腎就應該及時取出。另外,一個器官移植中心的設置應非常嚴格,包括手術前的相關檢測和手術後的重癥監護治療,都是不能缺少的。盧曉星經仔細翻閱病歷資料,發現妻子手術前根本沒做淋巴毒的檢測。
醫院稱兩次換腎沒違規
然而,除了這些診療的常規問題,盧曉星還有了新的疑問:妻子的腎源從何而來,醫院的收費項目中15000元的器官源費用又應該做何解釋?
2005年5月份,盧曉星帶著這些疑問找到了海淀醫院,醫院的答復是:兩次腎移植手術均沒有違反有關規定,整個醫療過程符合醫療操作常規,不構成醫療事故。
在海淀醫院給他的答復上有這樣的文字:第二次腎移植手術是在第一次移植的腎髒有超急性排斥反應已經壞死的特殊情況下進行的,對患者是有利的,一是給患者難得的再次換腎的機會,二是可以吸附患者體內大量的抗體,相當於兩三次血漿置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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