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心髒起搏器零售價是出廠價的3倍多;而某單腔心髒起搏器每臺平均進口價5800多元但最後進入醫院的價格卻一路上漲到1.9萬元,成本利潤率高達112%!一直被稱為『暴利』的植入性醫療器械日前終於接到了來自發改委的『狠招』。昨日,國家發改委在網上向外公布了《關於加強植(介)入類醫療器械價格監測和管理的意見(征求意見稿)》。這是發改委繼多次降低藥品價格之後,為國家對部分醫療器械價格進行乾預作准備。
『當前部分醫療器械,特別是高價值的植(介)入類醫療器械,如心髒起搏器、導管、支架、人工椎體、人工瓣膜、人工關節等,市場流通秩序比較混亂,中間環節層層加價,價格虛高。』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指出。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醫療器械屬於企業自主定價范疇,這次擬對部分醫療器械價格進行乾預,是在市場機制不完善情況下,依據價格法有關條款采取的措施。主要思路是:通過加強價格監測、發布市場價格信息等方式,發揮輿論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規范企業定價行為,引導企業合理確定價格。同時,對流通環節加價率進行適當限制。
據國家發改委公布的醫療器械市場調查顯示,植(介)入類醫療器械(如導管、支架、心髒起搏器等)技術含量較高,生產企業較少,價格昂貴且中間環節空間較大。一般從出廠(或進口)到醫院銷售給患者,平均加價都在2—3倍,個別產品甚至多達十幾倍。數據顯示,2005年上半年,心髒起搏器零售價是出廠(或口岸)價的3.23倍,導管2.65倍,支架2.28倍,髖關節3.49倍。
高價原因之一就是流通環節的暴利。據透露,一般情況下,醫療器械企業的銷售首先要找獨家代理商,獨家代理商再尋找區域代理商,醫療器械每經過一級代理或一個環節,價格必然要增加一定比例,層層流通的結果就是層層加價。如某企業2004年生產經銷的單腔心髒起搏器每臺平均進口價5800多元,給一級代理商時價格漲到8900多元,而代理商給醫院的價格上漲到1.9萬元。從進口到一級代理商價差3100元,成本利潤率53%。而從一級代理商到醫院價差1萬元,成本利潤率高達112%。
此外技術壟斷、信息不對稱、不規范的商業行為都是導致價格猛漲的原因。『由於病人對於醫療器械的性能質量很難作出判斷,因此在醫療器械消費中,起決定作用的是醫療單位或醫生個人,這也在一定程度上為醫療器械能夠維持高定價提供了條件。』
為了使得價格更加透明,發改委要求今後納入監測的第一批醫療器械出廠價必須即時上報。『列入監測目錄的產品,屬於國內生產的,生產企業應在每月底前5個工作日內報告當月實際出廠價格等;屬於境外進口的,生產企業或國內進口代理(經銷)企業應在產品進入口岸,驗關放行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到岸價格和進口供應價格等。批發企業經銷國產和進口產品,應在購進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該批購進產品的采購價格。』
而對於擅自提價的行為,此次發改委也給出了對策:『列入監測目錄的產品,在價格明顯上漲時,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責成生產企業或進口代理(經銷)企業說明價格上漲理由,並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發布。』
此次《征求意見稿》將植(介)入類醫療器械從50元以下到6000元以上劃分成了7檔價格區間,其中6000元以上的流通環節最高流通差價率為25%。
由於醫療器械屬於市場調節價,因此一直以來價格都是各個商家和醫院的敏感信息,這就給一些人留下了可操作的『灰色空間』。
此次發改委特別強調,除了要對流通環節加價率進行適當限制外,醫院也必須明碼標價,『醫院實行醫療器械價格公示制度,明碼實價,尊重病患者知情權。對於高值的植(介)入類醫療器械,應由患者自行選擇不同價位醫療器械』。公立醫院銷售給患者6000元以上植入器械,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在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外單獨向患者收取產品費用的,其產品銷售價格按實際購進價最高加價300元。
據悉,公眾可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就這個征求意見稿向發展改革委提出意見和建議。發展改革委網站的網址是www.ndr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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