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國家食品藥品安全『十一五』規劃的順利實施,我國已制定了七個方面的保障措施,包括創新監管的體制和機制、強化企業責任意識、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加強國際合作和交流、建立規劃實施機制。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發言人顏江瑛在10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國家食品藥品安全『十一五』規劃明確提出9個可量化安全指標,根據這9個量化指標提出了18項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任務,其中12項涉及食品安全監管,6項涉及藥品安全監管。
據顏江瑛介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經啟動落實工作,以年度計劃來推動五年規劃的實施。按照這個規劃中『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要求,責成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牽頭組織本地規劃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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