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由於癲癇病人對癲癇病並沒有深入瞭解癲癇病,只有在治療期間積累一些治療癲癇病的治療事項。所以癲癇患者應多瞭解一些關於癲癇病治療方面的知識。在癲癇病治療中多數癲癇病患者選擇的是藥物治療的方法,所以需要了解更多有關癲癇病藥物的治療原則,吃藥規律等。
癲癇患者接受治療時,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利用現代檢查手段努力找出癲癇發作的原因.如顱內炎症、腫瘤、寄生蟲、外傷、腦血管病等,並積極地進行病因治療。對病因一時弄不清者,爲了控制發作先可選用適當的藥物治療。
即只用一種藥物進行治療。抗癲癇藥傳統的使用方法是常先用一種藥物,由小劑量開始逐漸加量,若繼續發作,就加用第二種藥物,逐漸增量。有的甚至一開始即採用兩種藥物,以希望達到協同作用,或希望兩種藥物小劑量使用可較一種藥物大劑量使用更少產生中毒反應。這樣治療會出現如下問題:①慢性中毒:爲多種藥物治療的總合作用。如兩種同類化學結構藥物的副反應相加,或兩種不同藥物,但有相同副反應相加,是慢性中毒增加的重要因素;②藥物相互作用:這也是引起或加重其中毒作用的重要因素,相互作用還可引起血藥濃度下降而降低療效;③增加發作:多種藥物治療有時可使發作加頻,甚至出現癲癇狀態即爲突出例子;④目前臨牀上能應用的有效藥物不多,任意聯合兩種以上藥物治療使以後選擇的餘地大爲縮小;⑤增加病人的經濟負擔。現在大多數人認爲如果有針對性地使用一種有效的抗癲癇藥物能解決問題的話,最好不再配合使用第二種抗癲癇藥物。特別是有了抗癲癇藥物血濃度監測方法,爲單一藥物治療提供了便利。由於實施血中藥物濃度測定可使2/3的單一形式發作的病人免用多種藥物,只有10%的病人在首選有效藥物治療後仍需要加用第二種藥物。在排除某些因素(如劑量不足、選藥錯誤、服藥不規則等)而確認單一藥物治療失敗,或在發作類型多樣,或發作嚴重時才考慮用第二種藥物。
而在藥物治療時,癲癇患者需長期服藥,各種抗癲癇藥物均有副反應,特別是長期服用時出現副反應的機會就更多。什麼時候才能停藥呢?停藥後會不會復發?約70%的患者在得到一定的緩解期後並不復發,所以對大多數患者無疑是應該停止藥物治療癲癇病的。但不應該突然停藥,必須遵循逐漸停藥的原則。突然停藥可能導致發作增多,甚至出現癲癇持續狀態。一般認爲在發作完全控制了3~4年,且腦電圖無癲癇波後方可考慮逐漸停藥。但腦電圖異常、有加重傾向者或腦電圖呈持續異常者原則上不能停藥。有資料表明,減藥速度慢,複發率低。減藥時間超過半年複發率明顯降低。全身性大發作減藥、停藥過程以一年爲宜,小發作則需半年。如同時服用兩種以上的藥物,應先逐漸停用半衰期短的藥物。有人認爲發病年齡大於30歲不應停藥,必須長時間或終身服藥。停藥後如癲癇發作,應查找誘因並應恢復治療。
【溫馨提示】病人或家屬切不可輕易自行停藥、換藥,以免誘發病情惡化,或使已經取得酌某些療效化爲烏有。藥物治療過程中,患者和家屬的配合是治療取得成功的關鍵。應儘可能地讓患者及其家屬瞭解病情和治療方案,做到不隨意改變治療計劃,定期複查,準確記錄發作的次數和類型,以便根據病情及時調整治療方案。
Copyright
(C) 2000-2021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ѤѬz_v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