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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是一種疾病和綜合徵,以腦部神經元反覆突然過度放電所致的間歇性中樞神經系統功能失調爲特徵,是一種起源於大腦、並反覆發作的運動感覺、自主神經、意識和精神狀態不同程度的障礙。癲癇病的症狀一般有5種:
一、全身強直-陣攣發作(大發作)。
突然意識喪失,繼之先強直後陣攣性痙攣。常伴尖叫、面色青紫、尿失禁、舌咬傷、口吐白沫或血沫、瞳孔散大。持續數十秒或數分鐘後,痙攣發作自然停止,進入昏睡狀態。醒後有短時間的頭昏、煩躁、疲乏,對發作過程不能回憶。若發作持續不斷,一直處於昏迷狀態者稱大發作持續狀態,常危及生命。
二、失神發作(小發作)。
突發性精神活動中斷,意識喪失、可伴肌陣攣或自動症。一次發作數秒至十餘秒。腦電圖出現3次/秒棘慢或尖慢波綜合。
三、單純部分性發作。
某一局部或一側肢體的強直、陣攣性發作,或感覺異常發作,歷時短暫,意識清楚。若發作範圍沿運動區擴及其他肢體或全身時,可伴意識喪失,稱傑克森發作(Jack)。發作後患肢可有暫時性癱瘓。
四、複雜部分性發作(精神運動性發作)。
精神感覺性、精神運動性及混合性發作。多有不同程度的意識障礙及明顯的思維、知覺、情感和精神運動障礙。可有神遊症、夜遊症等自動症表現。有時在幻覺、妄想的支配下可發生傷人、自傷等暴力行爲。
五、植物神經性發作(間腦性)。
可有頭痛型、腹痛型、肢痛型、暈厥型或心血管性發作。無明確病因者爲原發性癲癇,繼發於顱內腫瘤、外傷、感染、寄生蟲病、腦血管病、全身代謝病等引起者爲繼發性癲癇。
癲癇的治療又很多,但藥物的治療通常是首選,抗癲癇藥物的使用方法,通常是先用一種藥物,由小劑量開始逐漸加大到合適的量。對難治性癲癇,一種藥物治療不能達到滿意效果時,就可選用第二種藥;而對具有多種發作類型的患者,一開始就可選用兩種抗癲癇藥物。在藥物聯合治療的選擇方面,要充分考慮抗癲癇藥物的效果及副作用,藥物聯合治療的相互影響,以及藥物效果與中毒血藥濃度之間的關係。
一旦確定了需服用的抗癲癇藥物,就應該有規律服藥,做到不漏藥,使藥物血濃度保持在有效的範圍之內,以維持療效。值得注意的是,不規則服藥往往是不能控制發作的主要原因。高主任告誡:完全不服藥,或許比不規則服藥更安全,因爲突然停藥會造成癲癇持續狀態,使患者發生生命危險。
所以不是所有癲癇都可以隨便的藥物可以治癒的,在接受治療的同時,癲癇患者一定要堅持,因爲癲癇本是一種慢性疾病,所以治療癲癇不可急於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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