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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上午,天津市第一中心醫院糖尿病門診特定病種鑑定中心正式對外開放,首日前來做鑑定的糖尿病患者達到73人。
根據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衛生局出臺的糖尿病門診特定病種醫保管理辦法,自13日啓動實施,天津市第一中心醫院作爲糖尿病門診特定病種第一鑑定中心於13日上午開始接待前來做鑑定的患者。參保人員可以撥打電話23627134進行諮詢和預約,做鑑定的參保人員應持本人《社會保障卡》和身份證進行血樣採集,鑑定中心嚴格覈實參保人員身份。
因鑑定中心目前1個電話不能滿足需要,正在增加電話,新增號碼確定後將在北方網健康頻道及時公佈。
糖尿病門診特定病種首次鑑定須知
需化驗的項目及注意事項
空腹血糖、“糖耐量實驗、胰島素功能測定”,三個時間點測定的數值和糖化血紅蛋白。如空腹血糖過高,化驗餐後血糖、糖化血紅蛋白。參保人取血前一天晚上12點以後禁食水。取血當日早7:30至8:30到院。取三次血過程中禁食水。
費用報銷
首次申請鑑定登記“城鎮職工”:鑑定費用按門大標準聯網結算;“城鄉居民”:鑑定費用自費。
糖尿病門診特定病種複查登記須知
辦理複查登記與首次辦理門診特殊病糖尿病鑑定登記的診斷標準相同。已發生糖尿病住院治療的病人辦理複查登記時,可持既往(限兩年內)在本市二、三級原糖尿病診斷醫院出具的相關材料到一中心醫院鑑定中心直接申請辦理鑑定。相關材料包括住院病歷首頁和出院記錄(小結)及符合鑑定標準的檢查報告單複印件,並加蓋住院醫院病案管理專用章。鑑定中心應依據網絡信息嚴格甄別上述醫療文書真實和可靠性,材料不齊或存在疑義時,按規定重新鑑定檢查。被鑑定人需在本鑑定中心進行血樣採集,按要求進行化驗檢查。
複查接續費用報銷
鑑定費用按門特標準聯網結算。參保人員在鑑定中心接續費用可不受糖尿病治療醫院範圍限制。逾期者按首次登記辦理,間斷期間鑑定費用按門大標準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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