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幫孩子化解對父母的『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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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婦女報 作者: 編輯:李娜 2021-01-13 09:52:35

內容提要:和青春期孩子相處,是一門技術,更是一門藝術,只有讓孩子感受到了父母的真誠,父母能和自己共情,他們纔有可能去除內心的屏障,走近父母。

就在剛剛過去的2020年12月12日,江蘇省鹽城市阜寧縣17歲高三男生,與陪讀的母親因學習問題發生矛盾,後演變成肢體衝突,致母親死亡。而在此前一個月的11月12日晚,南京市第十三中學學生李某某晚上10點下課回家後寫作業時,遭母親說教辱罵,盛怒之下,他將母親殺害。

這兩起事件當屬極端案例。然而,父母與子女、特別是青春期子女之間的親子衝突,卻是普遍存在的現象。前不久,一則消息在微信朋友圈中的曝光率不斷攀昇:北京市曾抽樣調查了3000多名中學生的心理狀況,其中“對待父母的態度”一項,56.28%的孩子選擇極度反感或痛恨父母,19.22%的孩子對父母態度冷淡,13.13%的孩子反感父母,6.62%的孩子懼怕父母,只有4.75%的孩子表示喜歡自己的父母。

可憐天下父母心。他們操心孩子的日常起居、飲食營養、健康安全、休閑娛樂、興趣特長、學業進步;他們努力工作,希望給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提供更多的學習機會……然而,一些父母傾其物力、財力、心力、精力養育的孩子,到了青春期,不但漠視爸媽所做的一切,而且產生厭煩、對立、怨恨的情緒,在自己和父母之間豎起一道屏障,甚至做出過激舉動、導致悲劇的發生。

融洽、和睦的親子關系是家長和孩子心之向往的,如何幫孩子跨過“怨恨”父母這道坎兒,是父母和孩子共同面臨的課題。

父母教養方式出現偏差

不懂事、不體恤父母、開始頂嘴、挑父母的毛病、無理取鬧,甚至像一顆炸彈有隨時被引爆的可能……為什麼青春期的孩子像是變成了另外一個人?

青春期是孩子人生中自認為已經長大、並渴望獨立的重要時期,對社會、對人生有著與父母不同的看法,但這並不是導致孩子叛逆、疏遠、蠻橫、怨恨的全部理由。親子關系的好與不好,與孩子12歲之前的教養環境有很大關系,取決於父母與孩子的相處模式,而親子之間的很多衝突,恰恰出在這上面。

學習壓力帶來親子衝突

學習壓力引發的親子衝突,是造成此現狀的主要原因之一。不得不承認,在應試教育主導的大環境下,社會對於考試成績的過分關注給家庭帶來很大的壓力;多數父母迫於考學壓力,時刻關注孩子的成績、排名,一旦有波動,立刻想辦法“開小灶”督促孩子奮起直追。

當父母將自己的焦慮一而再、再而三地傳遞給孩子,親子雙方的焦慮很容易導致衝突。如果一個個衝突過後,雙方沒有自我反省、中肯地交流和相互和解的過程,矛盾就會越積越多,終將從量變到質變,形成怨恨。

父母的關注讓孩子“窒息”

愛孩子是父母的天性,但如果父母給予的關注過多,事無巨細地安排、指點、要求、命令,告訴孩子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情需要提前做,使之生活和學習在父母既定的軌道上運行,孩子會覺得被控制、不能按自己的意願行事,會產生不舒適感、反感,甚至是怨恨。

多數父母希望孩子好上加好,即便是孩子有優異的表現、取得了進步或好成績,也吝於誇獎,代之以更嚴格的要求,防止其驕傲、自滿;而一旦孩子出現問題,表現不佳,就急於否定,或用消極的言語打擊刺激,使孩子陷入自我懷疑,甚至引發憤怒的情緒,以極端的方式反抗父母對自己的不尊重。

陪伴成為一種“奢侈”

與某些父母的過度關注相比,有些父母由於種種原因無暇顧及孩子,把他們留給老人,聚少離多;有的家長雖在孩子身邊,卻忙自己的事,或自顧自地玩手機,既忽視了對孩子進步的肯定與贊揚,也忽視了對孩子錯誤的批評與糾正。

在這種環境下長大的孩子,即便父母為他們提供了豐厚的物質條件,也容易產生“我在父母心裡並不重要”的感覺。因為,愛不僅是給予物質的滿足,而是精神層面的一種感受。孩子需要的愛,是父母的陪伴和關心,比如,你陪他玩耍、聊天,聽他講自己的心事,但是,這對他們來說遙不可及。久而久之,當孩子犯錯的時候就會把錯誤的原因歸結到父母身上,認為是父母對自己的不上心、不作為造成的。

孩子的自主權被剝奪

青春期親子之間發生的種種衝突、矛盾,源於他們的權力之爭,即“誰說了算”“聽誰的”。父母覺得自己做出的種種決定和自己的人生經驗足以讓孩子少走彎路、為其遮風擋雨;而青春期孩子往往要爭取自己的被尊重權、決定權和自主權,這是其生理和心理發育的必然。

奧地利精神病學家阿德勒認為,“每個人都是對等的存在”。尊重他人,就是不要一意孤行地為他人做決定,打著“為他好”的旗號無視對方的選擇和意願。美國親子教育學家、著名暢銷書作者阿黛爾·法伯也曾說過:“親子之間的根本問題,很多時候是大人忽略了孩子的感受。”當父母命令或者強迫孩子做事情,很容易導致權力之爭,如果父母不做調整,很可能傷害孩子的自尊心,引起他們內心的憤恨,導致衝突昇級。

如何與孩子建立融洽的關系

幫孩子化解對父母的“怨恨”,首先需要家長轉變教育角色、調整教養方式,直面問題,了解孩子的內心,不能以家長的身份和權威來壓制和控制孩子。

北京師范大學心理健康與教育研究所所長、北京師范大學兒童家庭教育中心主任邊玉芳認為,父母控制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心理控制,包括愛的收回、引發內疚和權威專斷三種方式,父母采用控制性、操縱性的方式入侵孩子的內心世界,抑制其心理自主,迫使其順從父母的要求;另一種是行為控制,即父母在主動了解孩子情況的基礎上對其行為做出適當的指導和約束。

心理學研究表明,心理控制損害孩子的自主感和能力感,從而降低孩子的自我價值感,是一種消極的教養方式;而行為控制是一種指導性的、非侵入式的教育方式,讓孩子知道邊界和底線,能增強孩子的自制力,減少孩子的負面情緒,是積極的教育方式。因此,在日常生活中,父母應適度增加行為控制、減少心理控制。

邊玉芳說,青春期孩子最重要的任務,是探討“我是誰”“我將成為什麼樣的人”。所以,父母不能僅僅希望孩子聽話,或者認為聽話的孩子就是好孩子,而要看你要孩子聽的話,有沒有真正為其內心所接納。

孩子只有發自內心地認可父母,親子關系纔能和諧融洽,父母的教育初衷也纔能夠實現,而孩子認可父母的前提是,父母要無條件地愛孩子、接納孩子,與自己的喜好無關。當然,這與對孩子的行為提出一些要求並不矛盾。因為孩子的行為發生是短暫的、有情境背景的。父母可以說:“你今天忘記帶生物書了,以後每天晚上完成作業後,對照轉天的課表檢查一遍”,而不要說:“你怎麼總是丟三落四”。父母無條件地接納孩子時,特別要滿足其情感需求,盡量不說:“你不按我說的做,以後你的事情全由你自己處理,與我無關”一類的話。

在家庭中被愛、被尊重的孩子,更可能愛父母、尊重父母。因之,父母首先敞開心扉,讓孩子感受到自己對他的關愛是真心的。在此基礎上,父母可以跟孩子商討、讓孩子參與制訂他的行為規則,最後達成明確、具體的行為要求,這樣孩子也更容易接受和執行規則。同時,家長要關注孩子的心理需求,讓他覺得,父母是信任自己、理解自己、接納和包容自己,並能實實在在地引導和幫助自己的。如此能消除孩子與父母的權利之爭,“怨恨”情緒也就不復存在了。

中國公安大學李玫瑾教授說:“父母需要改變和孩子相處的策略,要‘客氣點’。孩子不想說的事情,不要多問;指出他的問題,也要點到為止,相信他自己有基本的判斷。”李玫瑾認為,“父母的智慧在於,知道孩子想要什麼,也知道要提醒他什麼,然後把這些選項都給孩子,幫助他分析利弊,把各種可能分享給他。孩子會有自己的判斷,做出選擇。”

和青春期孩子相處,是一門技術,更是一門藝術,只有讓孩子感受到了父母的真誠,父母能和自己共情,他們纔有可能去除內心的屏障,走近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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