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長處方怎麼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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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廣州日報 作者: 編輯:李娜 2021-04-23 09:39:17

內容提要:長期處方(簡稱『長處方』)是指具備條件的醫師按照規定,對符合條件的慢性病患者開具的用量適當增加的處方。長期處方一般適用於臨床診斷明確、用藥方案穩定、依從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穩、需長期藥物治療的慢性病患者。長期處方最長一般不超過3個月。

問:我們日常聽到比較多的是處方,那什麼是長處方呢?

答:長期處方(簡稱“長處方”)是指具備條件的醫師按照規定,對符合條件的慢性病患者開具的用量適當增加的處方。長期處方一般適用於臨床診斷明確、用藥方案穩定、依從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穩、需長期藥物治療的慢性病患者。長期處方最長一般不超過3個月。

問:廣州醫保是如何支持慢性病長處方的?

答:2020年,市醫保局迅速響應疫情期間群眾需求,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推出慢性病長處方醫保支付政策,進一步減少參保人看病就醫次數,降低感染疾病風險。享受本市高血壓、糖尿病等醫保一類門診特定病種待遇的參保人,在二級及二級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時,經診治醫生評估可將處方用藥量放寬至3個月,同步支持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根據患者實際情況合理增加單次處方用藥量至1個月。

問:為什麼部分慢性病患者不一定能按最高限度開具長處方?

答:醫生開具處方需要按照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關於處方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臨床實際病情,在確定當前用藥方案安全、有效、穩定的情況下,方可為患者開具長期處方。

開具長處方是針對每個人的不同病情情況的。例如,對於高血壓、糖尿病的患者來說,藥物服用都是長年累月的,根據情況,如果判斷病人一段時間內血壓、血糖控制得比較好,藥物也沒有調整,各方面情況都十分穩定,就可以開具長處方。而經過醫生診斷,如果病人病情不穩定或者有變化,從臨床用藥安全的角度出發,醫生則可能不予開具長處方,或者不予開具最長時間限度的長處方。

問:已辦理長期異地就醫備案的參保人,能否享受醫保慢性病長處方待遇?

已經辦理長期異地就醫備案的參保人員,在異地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門特就診的,經診治醫生評估後,也可根據患者實際情況,合理增加單次處方用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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