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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獲悉,剛剛頒佈的《北京市學前教育條例》規定,北京市倡導和支持開展三週歲以下嬰幼兒的早期教育。 這個條例是我國目前首部學前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規,以現代教育理念爲指導,帶有相當濃厚的學術色彩。 多年以來,中國父母普遍將3歲以下的兒童放在家中或者教育含量很低的託兒所帶養,直到3歲以上纔開始系統教育。 曾經長期從事教育工作的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陶西平表示,越來越多的科學研究表明,0到3歲是嬰幼兒體質發育和性格形成的關鍵時期。“把這個時期的教育僅僅理解爲智力開發是個極大的誤區”,他認爲,從法律上規定接受學前教育的年齡從3至6歲向下延伸到零歲,標誌着社會教育理念的重大突破。 條例把學前教育機構的範圍擴大,對託兒所、幼兒園以及社會上一些學齡前兒童個別輔導、諮詢服務等機構均列爲重要的組織形式。 條例還對學齡前兒童實施的教育原則做了具體規定,力圖突破目前此項教育中“成人化”、“小學化”的傳統作法,指出要“實行保育與教育相結合,以遊戲爲基本形式,寓教育於生活及各項活動中。” 但是,政府並不打算在具體的實施手段上進行強制管理。陶西平說,普及教育與義務教育不同,並不要求所有的家長一定把孩子送到相關機構,而是強調政府、社會、家長爲兒童提供必須的場所及條件,接受這類教育。 據悉,這個條例將於9月1日正式實行。(記者劉江 徐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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