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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保健品能否與藥同用

http://www.enorth.com.cn  2001-08-07 09:22
 

 
 
 
 

  許多患者在使用中、西藥物治療的同時,還服用營養保健品,以期達到輔助治療的目的。這就產生了它們之間能否同用的問題。

科技之光消息,營養保健品常由滋補食品和補益中藥組成,一般與中、西藥物之間並無特殊配伍禁忌,可以同用。但少數補益中藥與某些中、西藥物之間確有配伍禁忌,若同用,一方面不利於營養保健品作用的發揮;另一方面可影響藥物治療效果或產生對人體有害的反應。同時應避免同服。

例如,含人蔘的營養保健品不得與蘿蔔子、五靈脂、藜蘆同用,服用人蔘時也不宜食用蘿蔔和不宜喝茶。含甘草、鹿茸的營養保健品不宜長期與水楊酸類、甲磺丁脲等合用。因甘草水解後生成甘草次酸,甘草次酸有腎上腺激素樣作用;鹿茸也有糖皮質激素成分,與水楊酸衍生物合用易引起消化道潰瘍;甘草、鹿茸與甲磺丁脲合用可減低後者的降血糖作用。含有仙茅、白勺、桑椹等的營養保健品,因含有鞣質成分,不能與硫酸亞鐵、維生素B1、酶製劑發生相互作用,使藥效降低,並可與維生素B1結合,使其從體內排出。

營養保健品常由多種物質組成,實際成分一般難以瞭解。爲避免發生配伍禁忌,應將服用營養保健品和服用其它中、西藥物的時間錯開1-2小時爲宜。如有疑慮還可請醫生作指導。

  

 

  

  

 
稿源: 大洋網   編輯: 樊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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