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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分類管理的登記工作在許多地方已經完成。浙江最近對民營醫院情況的調查發現,民營醫院都在爭着爲自己戴上“非營利性”的帽子。難道我國的醫療服務市場無利可賺?“入世”在即,據說國外看好中國的醫療服務市場,正在準備大舉進軍。顯然,無利他們是不會來的。面對市場、利潤、競爭,我國的民營醫院卻表現出畏縮、猶疑。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醫院都是公立的,私立醫院被另眼看待。然而,衛生資源完全由政府配置的情況已經越來越不適應發展的需要了。什麼是市場調節?就是利潤越多的地方,資源配置就相應地跟上去。沒有公平競爭的環境,沒有完善的配套政策,就不會有人去投資,去努力開拓服務領域,提高服務質量。實行分類管理,意在擴大衛生投資渠道,滿足不同層次的醫療服務需求,開展醫療服務的競爭。因此,從觀念上、政策上創造良好環境,鼓勵競爭,鼓勵營利,是“入世”的需要,是分類管理的需要,是發展的需要。民營醫院是我們的一種習慣稱謂,源自民營企業、民營經濟。就目前來看,這一概念涵蓋了除公立以外的一切醫療機構。隨着民營醫院影響的逐步增大,需要對其在理論、政策、法律等方面進一步加以規範和明確。這樣不僅有利於對民營醫院的管理和規範,更有利於民營醫院的發展。 浙江省共有民營醫院42家,以中小型爲主,100張牀位以上的有10家,擁有200張牀位的僅6家,除兩家已開業外,其餘處於申批籌建或發展階段,在醫療技術上還沒有形成規模。 調研中發現,這些地區的中小型民營醫院多以骨傷科、手外傷等專科爲特色。這是由於民營企業集聚了大量的外來打工者從事小機器操作,因此骨傷科、手外傷病人較多。民營醫院在發展中抓住了這一市場需求。爲了提高技術水平和知名度,許多民營醫院與上海大醫院建立聯合關係,請專家會診、手術已較爲方便,並以此來吸引患者。 爲了實現利潤最大化,民營醫院努力把握市場信息,自覺適應消費者需求。在調查中,隨機詢問不少病人,幾乎每位病人都對醫務人員的服務態度感到滿意。曾有民營醫院研究過,只要增加5%的滿意度,就可以增加75%的利潤。爲了競爭和發展,民營醫院大多按社會平均價格甚至比公立醫院更低的價格提供服務。有一位院長說,由於競爭激烈,價格難以放開,也不敢放開。病人在醫院就診,公費醫療只能報銷20元的牀位費,還有20元是醫院貼付。這些醫院賺錢主要靠努力改善服務,提高效率,加強管理,降低成本。在調查中發現民營醫院的管理人員非常少,一人兼多職的情況比較普遍。 當然,在調研中也發現民營醫院在發展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主要是醫療質量普遍有待提高,醫院發展方向不明確,資源利用率低。少數民營醫院存在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檢查和過度服務,以及不正當競爭現象,有的誇大療效,誤導患者。在管理上,制度不完善,總體水平不高,在管理理念、經營運作、管理手段等方面缺乏創新和探索。 此外,人員素質偏低,也限制了民營醫院的壯大。 二 浙江民營經濟的發展壯大,得益於政策,得益於人的觀念的開放。但是在衛生領域情況卻不盡然。在調查中瞭解到,由於社會對民營醫院的不理解,老百姓對服務質量、價格存在疑慮,以及一些政策的不明確等,大多數民營醫院院長感到壓力很大。這突出表現在醫療機構分類管理中對營利、非營利性的選擇上。儘管許多民營醫院已經按營利性模式運作,但仍不願給自己掛上營利性的牌子,有“五怕”: 一怕稅多受不了。台州的一家院長算了一筆賬:如果選擇營利性,以現在的業務收入情況繳稅,少說也要繳100萬,而選擇非營利性,則不會太多。此外,與地稅、國稅部門打交道,感到比較陌生,存有顧慮。 二怕實力不強,不是競爭對手。大多民營醫院建立時間還短,處於投入時期,希望有一定實力,發展到一定程度,再轉爲營利性。調查中,多位院長再三說自己辦醫院不是爲了賺錢。當問到,選擇了非營利性,意味着醫院的收入不能用於分紅,能做到嗎?有院長坦言,國家並沒有規定今後不能再轉爲營利性,而且也不明確是否要追加稅收。再說,定爲非營利性醫院,現階段也可以通過發放勞務等形式代替分紅,這也是“合法”的。 三怕百姓不接受,社會不認可。民營醫院的管理者普遍認爲,對“營利性”老百姓容易誤解,難免影響醫院的聲譽。有院長說,“營利性”聽起來像是“刮皮”,與賺錢扯上關係,格調似乎降低了,形象也不那麼美好了,即使與公立醫院的價格相同,老百姓也會有疑問。而老百姓的不信任會直接影響醫院效益。 四怕政策不到位。營利性醫院能否被納入基本醫療的定點範圍,醫務人員的職稱能否給予解決,以及銀行擔保、等級醫院評審等,都影響着醫院的發展。 五怕職工反對,尤其是職工集資投股的醫院。如台州路橋博愛醫院,曾爲醫院選擇營利性還是非營利性在去年下半年召開了職工大會,116名職工投票,僅18人贊成醫院選擇爲營利性。營利性醫院如何賺錢,能不能賺錢,誰都沒有把握。與其冒險,不如穩妥地做個“非營利性醫院”爲好。這是多數民營醫院院長的心態,不打算吃這個“頭口水”。當然,一旦政策明確了,也有人願意一試。有院長認爲,民營醫院選擇營利性是必然的,但政策一定要完善。 三 通過分析可以看出,民營醫院院長們諸多顧慮中政策的明確與完善是最關鍵的。有哪些政策需要完善和明確? 一是民營醫院是否可以定爲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衛生部等四部委《關於城鎮醫療機構分類管理的實施意見》和《浙江省城鎮醫療機構分類管理實施辦法》中規定,“城鎮個體診所、私立醫院、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一般定爲營利性醫療機構”。對此,一些院長提問,民營的股份合作制醫院甚至私立醫院是否也可定爲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對民營醫院來說,是否存在選擇的餘地? 二是營利性醫療機構自主確定醫療服務項目有哪些限制條件。《關於城鎮醫療機構分類管理的實施意見》中指出,“營利性醫療機構根據市場需求自主確定醫療服務項目”,這裏沒加限制條件。《浙江省城鎮醫療機構分類管理實施辦法》中規定,“營利性醫療機構可以根據市場需求與自身技術條件,在嚴格執行有關准入制度的前提下,自主確定醫療服務項”,這裏的“准入”不夠具體,如是否需要報批,需要哪級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等。 三是營利性醫療機構如何照章納稅。是根據盈利多少交,還是根據總收入的多少交?是否參照企業執行?如果民營醫院選擇了非營利性,待其發展到一定規模後,再轉爲營利性,那麼其作爲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運行期間所產生的有形和無形資產如何界定?其增值部分如何處置?是否要補交稅款?按什麼標準補?等等,都尚不明確。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00年7月10日《關於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中規定,“爲了支持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發展,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直接用於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的,自其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給予優惠”。可是,怎麼個優惠法?3年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從什麼時候算起?有些民營醫院已取得執業資格3年以上,還能否享受優惠?如果優惠時間統一從現在開始算起,有的醫院還在籌建、起步,有的已發展到了一定程度,顯然在民營醫院看來有失公正。 四是營利性醫療機構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的條件不明確。《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第四條明確規定,符合條件的營利性醫療機構,允許列爲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但是,具體政策和條件還需要明確。 四 如何看待營利性醫療機構的地位和作用,如何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鼓勵其發展,又不失宏觀調控,這是衛生行政部門面臨的一項緊迫任務。通過調研,我們形成了一些初步認識。政策鼓勵,市場淘汰。營利性醫院主要功能是滿足社會不同層次患者的醫療需求,增加就醫選擇。所以,一些規模較大、可以與公立醫院競爭的,或是一些專科特色明顯、可以滿足百姓需要的營利性醫院,應該鼓勵發展。一些“小而全”的民營醫院,雖然數量上所佔比例不低,但這些醫院中無一能夠代表本區域水平,在規模和服務功能上尚不能對公立醫院構成壓力,不利於形成良性競爭局面。這些醫院要在醫療資源不缺乏、醫療技術先進的發達地區生存下去,會想方設法,甚至於採取不正當競爭手段,既是衛生資源的浪費,也會對百姓 不利。所以,對這些“小而全”的民營醫院,不應持鼓勵的態度,而應逐步讓市場淘汰。 儘快完善相應的政策措施。爲了使民營醫院在管理、業務以及財務運作上更有序、更健康地發展,必須制訂一些政策和措施。比如建立人員、設備、技術的准入管理辦法,引導民營醫院建立高效的管理體制,明確規定營利性民營醫院徵稅的時間、範圍和具體比例,以及由非營利性醫院轉爲營利性醫院時政府對其的限制控制政策等。如果允許民營醫院選擇非營利性,要加強對這些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財務監督,如收支行爲的監督,醫療服務收費標準的制訂執行,控制非經營性開支,以及加強成本覈算,完善經濟管理制度等。 要積極興辦上檔次、上規模的大型民營醫院。在區域衛生規劃的指導下,適當放寬對民營醫院的規模控制,鼓勵通過新建、改制、收購或重組等形式,建立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大型民營醫院,創造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發揮大型民營醫院在滿足多層次醫療保健需求、調整醫療服務結構和體制創新方面的作用,最終提高醫療服務質量。 加強鼓勵民營醫院發展的有關政策的宣傳力度,同時,要幫助民營醫院樹立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注重社會效益的良好形象,讓社會消除對營利性醫院的偏見。應當看到,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切企業,包括營利性醫院在內,在法律的規範下追求合法利潤不僅是允許的,而且應該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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