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公害食品”是近年來比較流行的一個詞,許多農產品不論自身是否有“公害”,爲了便於銷售,不管三七二十一都爲自己貼上個“無公害”的標籤。國家質檢總局今天公佈了4大類無公害農產品的國家標準,今後農產品再不能亂貼“無公害”標籤了。 據瞭解,“無公害食品”指的是在無污染的生態環境中,採用安全的生產技術生產的(如不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等),不影響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的農產品(或初級加工品)。 然而,現在“無公害”農產品這個概念被相當多的農產品生產和加工企業所濫用:天然食品、多功能保健食品、無農藥污染農產品、綠色食品等等,新名詞衆多,不僅給國家有關部門正在大力推行的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帶來負面影響,使生產企業和廣大農民無所適從,消費者利益也受到損害。 “無公害”到底是什麼意思?以蔬菜爲例,無公害蔬菜的主要特徵是指農藥殘留不超標,環境無污染,種植過程完全按規定、按比例、有計劃用藥施肥。一般應有“三道關”:生產基地的審定,對土壤、水源、空氣等生產環境質量進行檢測;按技術規程施肥用藥和管理;產品進入交易市場前的質量檢測。也就是說,農產品從生產方式、產地環境、技術規程、產品進入流通領域等各個環節都要有嚴格的質量檢測標準,從而保障“無公害”農產品真正對人體和環境無毒無害。(齊中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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