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廣告作爲發展最快的廣告品種之一,日益成爲各新聞媒體廣告的新寵,然而,“熱鬧”的背後,卻隱藏着種種禍患。 江蘇省工商局對省、市16家報紙的廣告發布情況進行監測和統計分析,結果可謂觸目驚心。在3個月內,16家報紙共發佈醫療廣告1747條次,其中,違法的達到1243條次,違法率爲71.15%。其中,有一家日報發佈醫療廣告287條次,違法廣告243條次,違法率高達84.66%;有一家晚報發佈醫療廣告542條次,違法廣告469條次,違法率高達86.53%。值得關注的是,這期間16家報紙共發佈違法廣告數爲1432條次,違法醫療廣告佔到違法廣告總數的86.8%。 這些違法醫療廣告,有的違反科學宣傳療效,如宣傳降低血脂疾病的廣告中毫無科學依據地聲稱保健食品甲殼素可以通過“生物電解”來降低膽固醇和甘油三脂。有的對目前尚不能治癒的疑難病,如高血壓、牛皮癬、白癜風、惡性腫瘤等,廣告中卻用了“肯定”、“百分之百”、“治癒”等字樣。有的直接違反國家規定,借用社會名流、“醫學專家”或所謂已治癒的病人來進行“現身說法”,欺騙誤導廣大羣衆。有的直接刊登未 經有關部門審批的醫療廣告,有的是失效批文或是盜用其他單位的醫療廣告審批證明。 省工商局負責人指出,當前,醫療廣告市場秩序混亂已經成爲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一個突出問題,必須加大查處力度,全面推行違法廣告案件交辦制度和印刷品廣告轄區管理責任制,充分發揮各級工商局廣告監管機構和基層工商所的廣告監管職能作用,使違法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都受到及時查處。同時,在廣大消費者中廣泛開展“明明白白看廣告”活動,向社會發放調查表,根據調查結果和消費者投訴情況,向社會公佈“十大虛假廣告”。(本報記者 龔永泉)
《》 (2001年09月10日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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