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的細胞核,移植到家兔的去核卵母細胞中,這樣的人兔細胞‘融合’會不會對人類社會產生無法預料的後果?是否符合生命倫理學原則?”昨天,國家人類基因組南方研究中心倫理、法律和社會研究部4位專家聯合致電本報,對廣東中山醫科大學一項幹細胞克隆成果提出質疑。
據悉,中山醫科大學把一個7歲小男孩丟棄的包皮的細胞作爲供體、家兔去核卵母細胞作爲受體,克隆出100多個胚胎,用於治療性克隆研究。南方中心教授、上海社科院博士生導師沈銘賢將這一消息稱爲是對生命倫理的“突襲”,指出“南方中心科學家一致認爲應該表明看法,否則就是對人畜細胞融合技術的默許。”
據報道,中山醫科大學用家兔卵細胞替代女性卵細胞,目的是爲避開“用有生命的受精卵進行研究等於扼殺生命”這個倫理學爭議。“但他們恰恰忽視了一個更深層、更嚴峻的倫理問題:人和動物的細胞會不可避免發生相互作用。”南方中心陳仁彪、丘祥興、高志炎三位教授說。
遺傳學家陳仁彪解釋說:克隆而成的胚胎,其絕大部分遺傳物質(約99.99%)在細胞核裏,也就是來自那個7歲小男孩。但仍有極少量的遺傳物質來自於家兔。因爲每個細胞質中都有少許兔線粒體,其中含有的DNA將參與整個細胞的新陳代謝。
這樣的人畜細胞融合會造成什麼後果?
4位專家分析指出:首先,某些目前未知的兔子疾病將傳染給人類,就像艾滋病病毒可能是從非洲猩猩而來。第二,儘管中山醫科大學把胚胎用於治療性克隆研究,但萬一被居心叵測者植入人類子宮,就可能產生一個人兔雜交種。“這完全是對人類尊嚴的褻瀆。”
事實上,中山醫科大學的成果並非世界上第一例人畜細胞融合實驗。1998年11月,美國一家受私人資助的研究所將人的面頰細胞與牛的卵母細胞結合,克隆出胚胎細胞。當時的美國總統克林頓隨即致函美國國家生命倫理委員會,對該實驗表示“深度的困擾”。值得注意的是,這篇論文被權威學術雜誌“拒之門外”,最後發表在《紐約時報》上,充分表明了國際科學界對“人畜細胞融合”的反對態度。
4位專家表示:倫理並非站在科學的對立面,“我們支持我國科學家開展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但必須遵循健康有序的發展原則”。醫學專家丘祥興認爲,中山醫科大學完全可以採用國際上允許的、發育14天之內的人體胚胎細胞,而非動物卵母細胞。
在南方研究中心,記者看到了倫理委員會正在起草的《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倫理指導大綱》(建議稿),其中第14條明確寫着“反對人體-動物細胞融合術,禁止將人的體細胞與動物的卵細胞質結合的實驗”。這4位專家同時提出建議,在我國生命科學研究中,應引入有效的倫理評估、監督機制,以更好地爲人類造福。(張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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