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市民到中醫醫院看病可享受優惠政策。這是記者從18日召開的《北京市發展中醫條例》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的。
《北京市發展中醫條例》規定,參加北京市醫療保險的人員除按照規定數量選擇定點醫院外,還可以任意選擇定點中醫醫院就診。爲了落實該《條例》,北京市衛生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中醫管理局聯合作出解釋,需要做尿毒症腎透析、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的參保人員,除可在本人定點的醫院治療外,還可以在此前沒有選擇的定點的中醫醫院治療。
參保人員在定點中醫醫院鍼灸科住院,以中醫鍼灸治療爲主的,其住院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準降低50%。《北京市公費醫療、勞保醫療用藥報銷範圍》中限三級中醫醫院使用的中成藥,可放寬到二級中醫醫院使用。治療性中醫傳統診療項目,暫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範圍。
《北京市發展中醫條例》已由市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於6月22日通過,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崔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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