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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會議作出決定:對省以下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實行垂直管理。 去年,我國改革現行藥品監督管理體制,實行省以下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垂直管理。福建省在省政府機構改革中對口組建了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今年,福建省又在大幅度精簡市、縣、鄉機構的情況下,決定單獨切出一塊編制用於組建市、縣兩級藥品監管局。今年9月14日,福建省政府印發了《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規定在今年11月20日前完成縣(市)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的組建工作。這個時間表與全國藥品監管機構組建進度基本保持一致,並與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實施時間相銜接。 據瞭解,新組建的藥品監管機構的主要職能和任務是對藥品研究、生產、流通、使用全過程實施監管,特別要嚴把藥品進入市場的准入關和進入市場後的監督管理關兩個環節,保證人民羣衆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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