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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制止藥品經營和醫療服務單位亂漲價、亂收費,國家計委會同國務院糾風辦、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在全國組織開展了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專項檢查,並於今天公佈了11家醫院的價格違法案件。 截至8月中旬,全國共組織近2萬名檢查人員,組成5000多個檢查組,對近3萬個單位進行了檢查,據初步統計,已查出價格違法案件2萬餘件,違價金額13億多元。 據介紹,這11家醫院的價格違法金額共計2584.56萬元,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已經依法進行了處理。這些醫院的價格違法問題的主要表現爲: 一是藥品價格方面:不按規定時間及時降價銷售藥品;超過政府規定的價格或者差價率銷售藥品;招標採購藥品不按規定作價銷售;未經批准,擅自定價銷售醫院自制藥品。 二是醫療服務價格方面:自立項目、自定標準擅自收費;提高標準和擴大範圍收費;肢解收費項目重複收費;已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強制服務、強行收費。如有的醫院自立項目收取點名麻醉費、超聲診斷圖文報告費、心電示波記錄費、紙張費等;有的醫院在做胃鏡檢查時,規定收費標準每人次80元,實收150元,核磁共振檢查,規定標準每人次700元,實收860元;有的醫院在做螺旋CT檢查時,國家規定頭部每人次144元,其它部位每人次264元,而醫院將病人膽、胰兩個臟器檢查分別收費,每人次實收528元;有的醫院繼續收取國家明令取消的護理諮詢費、終末消毒費等。 三是一次性醫用衛生材料違反規定亂加價、亂收費。如有的醫院在做X光檢查時,將進價爲每張3.88元的柯達膠片按進價爲每張8.25元的感綠膠片收費;有的醫院實際使用一次性醫用網套5000多個,而醫院卻虛列支出,向病人收取了20多萬個的費用。 國家計委有關負責人指出,11家醫院的價格違法行爲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類似的問題在全國一些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甚至更爲嚴重。近年來,國家三令五申不允許醫療單位亂加價、亂收費,價格主管部門也多次組織對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進行專項檢查,但問題仍然十分突出,羣衆反映強烈。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與廣大人民羣衆利益密切相關,醫療單位存在的亂加價、亂收費用題已成爲社會關注的熱點,如果任其繼續發展、蔓延,將造成一系列嚴重後果。它不僅加重了廣大人民羣衆的負擔,損害了廣大醫務工作者的辛勤勞動,而且影響到社會安定和改革的順利進行。所有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單位都要從這次公佈的案件中認真吸取教訓,增強法制觀念,建立、健全制度,加強價格管理,切實減輕患者負擔。 附:11家價格違法醫院名單及違法金額: 1、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友誼醫院,價格違法金額417170元 2、北京大學人民醫院,價格違法金額1384040元 3、哈醫大附屬第二醫院,價格違法金額552940元 4、吉林大學第一醫院,價格違法金額3171629.80元 5、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價格違法金額3952437元 6、西安交大第一醫院,價格違法金額4349880.04元 7、江蘇省腫瘤醫院,價格違法金額2713777.32元 8、上海第二醫大附屬仁濟醫院,價格違法金額1179650.50元 9、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價格違法金額2455365.50元 10、重慶醫科大學附屬兒童醫院,價格違法金額301958.81元 11、廣東省人民醫院,價格違法金額5366806.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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