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劃定GMP認證最後期限:從2004年7月1日起,未通過藥品GMP認證的藥品製劑和無菌原料藥生產企業將一律不準進行藥品生產。
據國家藥監局有關人士介紹,2002年底以前,藥品生產企業小容量注射劑和菌疫苗生產必須達到GMP的有關要求;2004年6月30日前,所有藥品製劑和無菌原料生產必須符合GMP的要求,通過藥品GMP認證。凡未能取得認證的,將一律不準進行藥品生產。
據這位人士介紹,今後依法開辦的藥品生產企業(含新建生產車間、新增生產範圍)必須取得藥品GMP證書,才能獲得相應範圍的藥品生產資格;申請仿製藥品和新藥生產的企業必須通過相應劑型的藥品GMP認證,纔有資格申報;通過藥品GMP認證的企業經批准可以接受委託生產藥品。
據介紹,到今年7月26日爲止,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向867家企業頒發了1032張藥品GMP證書。(記者張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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