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衛生部瞭解到,從2002年中國醫師資格考試報名開始起,符合規定條件的外籍人員和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可以申請參加中國醫師資格考試。
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醫學教育和臨牀醫學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越來越多的外籍人員和臺灣、香港、澳門人員前來我國的醫學院校學習,並取得相應的學歷。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目前,全國50多所醫學院校,已爲國外和臺灣地區、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培養醫學學生9400餘人。這些學生學成回到居住地後,以其精湛的醫術爲當地居民熱心服務,濟危解困,受到一致稱讚,也爲我國醫學教育和臨牀技術水平贏得了聲譽。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自1998年頒佈後,不斷有取得我國醫學專業學歷的外籍人員和臺灣、香港、澳門取得祖國內地醫學專業學歷的居民諮詢有關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的政策,表示要參加醫師資格考試取得相應醫師資格的強烈願望,即允許其通過考試獲得中國醫師資格。
對此,衛生部多次與有關部委進行協商,現已下發《關於取得中國醫學專業學歷的外籍人員申請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於取得內地醫學專業學歷的臺灣、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這兩個文件的頒佈,對進一步落實國家的改革開放政策,促進衛生領域對外的交流與合作,適應我國加入WTO後的新形勢,擴大我國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在國際上的影響,全面貫徹實施《醫師法》都有重要意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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