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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則消息聽後讓人心潮難平:同是六味地黃丸,產自六味地黃丸故鄉中國的產品,在美國的售價卻只有美國產品的1/5!爲什麼?因爲中國產品執行的是中國的標準,重金屬、細菌含量超標,而美國的六味地黃丸由於符合美國的標準,在臨牀上可信度高,萬一發生意外,美國的醫生和保險公司也能舉出足夠的理由,證實事故與產品無關。應引起足夠重視的是,美國的標準在一定意義上來說,也是國際通行的標準。因此,中藥出口命運多舛。 近幾年,我國中藥出口徘徊在5億美元左右,作爲原材料或簡單加工品出口的中藥始終佔到65%以上,處於低級加工和低價值的階段。而且,大多數中藥以食品、保健品或化妝品的名義出口。造成這種境況的原因除中藥的合法地位在多數國家未能得到承認以外,還包括我國在“入世”之前,不能享受WTO成員國之間的普惠制度,中藥出口受到各國法律上的限制、認證標準上的苛求、高關稅的打壓,使中藥不能進入國外的主流醫院和藥店,大多數只能在華人街的商店或地攤上買賣。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副局長房書亭認爲,“入世”對中醫藥來說機遇大於挑戰,而最直接的受益者將是中藥。中藥是我國特有的優勢產品,資源廣闊,價格較低;國際天然藥物的市場廣闊,需求量越來越大;“入世”後國內一些實力雄厚的西藥廠也將因爲研製西藥的種種制約,轉而開發中藥;“入世”後成員國之間的關稅壁壘和人爲限制將被取消,中藥可以平等地進入各國市場。但是,無論有多少優惠,進入別人的領地就要適應別人的要求。也就是說,中藥出口在保持自身固有特點的基礎上,必須與國際通用標準接軌。 與西藥相比,中藥有其特有的複雜性,西藥有明確的結構式、有效成分、毒副反應,而中藥往往是整體作用,每一味中藥就是一個複方。是不是由於中藥有其特殊性,就不能檢測、也就不能得到國際市場的認可了呢?銀杏葉產自中國,德國發現其具有治療心血管病的藥理作用後,大量從中國進口原料,經過精加工後打入國際市場。他們已研究出銀杏葉的有效成分是黃酮和內酯,並以高效液相指紋圖譜的方法通過質量檢測,得到國際公認。數年來,德國僅此一項產品每年在國際市場的銷售額即達5億美元,相當於我國全部中藥出口的總銷售額。類似的例子還有不少,這難道不值得我們反思自己的不足嗎? 除目前還難以解決的中藥有效成分作用機理問題外,有些應該做好而未能做好的工作也不少。比如,近年歐洲流感流行,大量需要我國的中藥板藍根,但出口後國外反映藥品包裝落後,包裝紙與藥品粘在一起,無法分開。這在國外是根本不允許的。另外,中藥內重金屬、農藥殘留超標,含有西藥成分而不註明,使用說明書不規範等問題,更使中藥的處境雪上加霜。目前,國際上藥品研製已向“三效”(速效、高效、長效),“三小”(使用劑量小、毒性小、副作用小),“ 五方便”(生產方便、儲存方便、運輸方便、攜帶方便、服用方便)方向發展。相比之下,中藥與這些要求還有相當差距。 一份權威部門的研究報告認爲,“入世”將對中醫藥行業造成衝擊的方面包括:中醫藥理論上的含糊不清,比如對複方藥物機理、經絡原理的解釋;中藥的合法地位未能在多數國家確立;對中藥知識產權的保護不完善;中藥資源大規模利用後所造成的資源匱乏以及如何避免成爲原料供應國;科技投入過少,現有中藥產品檔次偏低;洋中藥入境有可能對國內中藥市場造成衝擊,以及來自人才、技術、服務方面的競爭。這份報告的結論是:面對“入世”的機遇與挑戰,必須加快“三化一保”的建設,即中藥的現代化、產業化、國際化和保護好中藥的知識產權。同時,制定國內的市場準入制度、加強中藥標準化建設、加快現代化人才的培養、加大科技投入、組建大型中藥企業集團等等。 一位在美國經營中藥多年的華商說:“中藥要成爲世界認可的藥物,最終還是要像西藥一樣通過長期的昂貴的驗證手續。需要做的工作包括中醫藥理論與現代醫學理論的結合,藥品質量標準的統一,幫助人們加深對中醫藥理論的理解,以及政府部門的有效管理等。”既然如此,我們爲什麼不抓住“入世”的大好時機,先定下一個嚴格的與世界接軌的標準,使中藥能夠被國際主流社會所接受,更好地爲人類的健康服務呢?劉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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