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藥監局獲悉,新《藥品管理法》自12月1日起開始實行,同時部分處方藥也將隨之從各大媒體上消蹤滅跡。據悉,無論這些藥品使用說明書是否同時標示其它適應症,只要其中標示有以下適應症的,均不得申請大衆媒介的廣告。
禁止在大衆媒介發佈藥品廣告的品種如下:
非抗生素類抗感染處方藥:喹諾酮類藥、抗真菌類藥、抗病毒類藥、抗結核病類藥、磺胺類藥、其它化學及天然抗菌類藥
激素類處方藥: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雌激素及孕激素類藥、子宮收縮藥及抗生育類藥、胰腺激素及其它調節血糖類藥、甲狀腺激素及抗甲狀腺類藥、雄性激素及同化激素類藥、垂體激素類藥用於治療心絞痛、高血壓、肝炎、糖尿病的處方藥。(實習生 陳裏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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