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的新澤西人麥士威愛打色情電話給小女孩而被控性侵犯,但他從來沒有與受害人見過面。 互聯網盛行已經進使得行性侵犯不需有身體接觸,雖然麥士威用的是電話,但互聯網上有更多同類的事件,每天都在發生。隨着互聯網文化的興起,口頭與文字上的侵犯,和實際行爲上的侵犯,更加模糊了界線。麻省理工學院社會學教授特克爾(Sherry Turkle)就留意 到許多網民把日常生活視爲“實際生活與虛擬生活之間的循環”。 從心理的角度來說,麥士威的情形和實際在場的侵犯者並沒有什麼不同。這是在違反孩子的意願下,滿足自己的性需求。孩子會感覺到被侵犯和虐待。這與被一羣流氓輪姦並不一樣,但這仍是一種侵犯。 另一個說法是,不在場的情形下造成侵犯是非常牽強的。如果麥士威的情形被判有罪,那麼呼籲孩子做出某些事情的歌曲和歌詞,是否有罪呢? 還有一種說法是,打色情電話欺騙小孩的罪犯,不應該、也不需要被判與輪姦同罪。法庭要監禁麥士威,不一定要判他性侵犯,可以判他危害兒童。 法官坦言,以性侵犯起訴麥士威並不只是爲了把送入牢房,而是因爲他相信性侵犯最準確地形容他的行爲。雖然現在他了解到,人們認爲他的反應太過激烈。辯護律師澤勒濟安就認爲法官的作法過火,因爲這個案件爲法庭提供一個機會,擴大性侵犯的定義,方便日後起訴互聯網上的戀幼狂。 美國最高法院將決定是否把虛擬色情禁令憲法化。支持者認爲這是必要的,因爲虛擬和實際色情行爲難以劃清界線,而且虛擬兒童色情會引起實際兒童虐待行爲。虛擬色情的禁令,可說是思想上的一種管制。 麥士威的命運目前還是個未知數。即使性侵犯的罪狀被推翻,新澤西州還是能夠以危害兒童的罪狀起訴他,讓他得到應得的懲罰。關鍵是,這件案件並非單獨存在的。它牽涉到互聯網,以及虛擬和實際生活之間的界限。(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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