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臨近,可食品質量問題卻頻頻見諸報端,從劣質火腿腸到各種方便食品無所不有,廣大消費者不禁心存疑慮。
食品安全問題不外乎兩個方面,一是食品本身的營養價值和質量問題,如食品變質、食品達不到各種營養技術指標等等,只要有關部門加強監管,這些問題是能夠控制的。但食品安全的另一方面卻被人們忽略了,那就是食品在生產、加工、運輸、儲存、銷售過程中產生的安全問題。
食品生產環節中,一些農民大量使用農藥,在消滅病蟲害的同時也將農藥殘留在糧食、水果、蔬菜上,人們食用這類已被污染的食品後,必然對身體造成危害。難怪有的消費者購買蔬菜時,專挑有蟲子的買,而那些沒有蟲子、乾乾淨淨的蔬菜卻受到冷落。最近媒體披露的一些不法廠商在飼料中加入“瘦肉精”,以提高豬的瘦肉率的違法事件,引起了公衆的關注。“瘦肉精”又稱鹽酸克侖特羅,這種物質滯留在豬肉內,只有在172℃纔會分解,人攝取一定量就會中毒,出現嘔吐、腹瀉、心跳加速和神經紊亂等症狀,嚴重的會危及生命。
食品加工環節問題同樣不少,山西發生的用工業酒精兌成白酒,造成人們飲用後死亡事件;廣東發生的用工業油給大米拋光事件;河北石家莊的使用“泔水油”製作油炸食品事件;用工業油冒充食用油,在食品、飲料中濫用色素、防腐劑等等,都不同程度的對人體健康造成威脅。
食品運輸、儲存、銷售環節也存在着食品污染、變質問題。在中小城市,不少人習慣在街上吃早點,而這些攤點的衛生條件普遍較差,食品防蠅、防塵設施不足,同樣也給食品安全埋下了隱患。
保證食品安全的關鍵在於立法,雖然《食品衛生法》對食品的生產、銷售環節做了不少規定,但不少標準的制約性不強,已不能適應當前食品市場治理整頓的需要。要解決食品安全問題,一是應提高對食品質量控制標準。如我國現行的《食品衛生法》,對104種農藥在糧食、水果、蔬菜、食用油、肉、蛋、水產品等45種食品中規定了允許殘留量,共含291個指標。而國際食品法典,對176種農藥在375種食品中規定了2439條農藥最高殘留標準,可見我國的食品標準制定工作應進一步完善。對老百姓特別關注的常用食品質量問題,應該採取一些果斷措施。如禁止在肉製品、豆製品、面製品、水產品中濫用添加劑;加強對畜、禽、蛋、肉、水產品等生產的監控,提高上市的食品質量;整頓奶製品市場,提高奶製品質量;加強蔬菜、食用菌農藥殘留檢測等等。二是對食品安全問題應從源頭抓起,防患於未然。工商、衛生、技術監督等部門各負其責,不能等發生事故以後再給予重罰。對食品攤點應提高其衛生監管標準,保障人們的身體健康。(王志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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